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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省退役军人厅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工作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1-06-07 09:27 浏览量:{{pvCount}}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重要回信精神,落实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省退役军人厅按照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部署要求,于5月31日印发《省退役军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进一步做好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要深入调研,精准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换发新式残疾军人证件等工作,组织退役军人工作者上门走访残疾退役军人,深入细致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精准掌握残疾退役军人基本情况,使各项服务保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对一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要给予更多关心关注。

  要热情服务,认真做好证件换发。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讲究方法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做细做实服务保障,及时将新证发放至每位残疾退役军人手中,确保他们的待遇落实到位。

  要尊崇关怀,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办实事。在常态化联系残疾退役军人和前阶段开展助残日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结合“七一”、“八一”、元旦和春节等重要节日,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残疾退役军人活动,具体了解他们“急难愁盼”问题,分类分级明确解决办法、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真正把实事办实,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

  要重在实效,常态化开展医疗巡诊。省退役军人厅将持续组织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联合军地医院、爱心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面向残疾退役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常态化开展医疗巡诊活动,多方面满足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健需求,特别要尽心尽力帮助一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解决医疗困难。

  要积极筹备,适时组织短期疗养。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将加快推进医院短疗楼建设和后期配套工作,加快创设短期疗养软、硬件条件。省退役军人厅还将适时分批组织包括残疾退役军人在内的优抚对象,参加退役军人事务系组织的短期疗养活动。同时,要求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效整合利用系统内外资源,探索开展面向残疾退役军人的短期疗养活动。

  要加强宣传,讲好关爱残疾退役军人故事。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挖掘、搜集整理优秀残疾退役军人先进事迹,选树身边典型、创新宣传途径、运用各种平台,讲好优秀残疾退役军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光荣故事和各地关爱残疾退役军人等革命功臣的暖心故事,在八闽大地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和弘扬英雄精神的浓厚氛围。

  要履职尽责,把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体现责任担当,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群众参与”工作格局,满腔热忱做好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工作,努力为残疾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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