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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闽烈士纪念设施巡礼”采风活动走进明溪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1-09-12 15:47 浏览量:{{pvCount}}

  

  9月9日,由省退役军人厅组织,邀请福建日报社、东南网、省市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的“八闽烈士纪念设施巡礼”采风活动走进明溪县。明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推出六项举措,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新成效,引起媒体记者广泛关注。

  领导重视抓部署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研究建立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县委书记钟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县委书记钟科和乡镇干部祭扫张兆渠烈士墓

  全面排查抓整治

  县退役军人局、文旅局、党史县志办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乡村检查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整治情况,同时对全县19处烈士纪念设施的碑文、简介等进行再梳理、再核对、再甄别,确保准确无误。

  

      

  从严督查抓落实

  针对检查情况,县委督查室下发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检查情况通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和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开展问题整改。今年4月份开始,将烈士纪念设施工作列入县委督查室每月督查反馈工作内容。

  

     

  安排资金抓保障

  县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红色革命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安排100万元资金在革命纪念园建设烈士集中安葬点,将全县散葬烈士墓集中保护管理;为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的长效保护管理,成立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县政府将工作经费列入每年年度财政预算。

  

  建立机制抓长效

  一是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文明单位与革命烈士纪念设施、重要红色文化遗址挂钩管护机制》,建立了省市文明单位挂钩烈士纪念设施的长效机制;二是制定了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挂钩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制度;三是县退役军人局和烈士墓所在乡镇与烈士亲属三方签订管护协议;四是县退役军人局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和县检察院建立联合协调工作机制。

  

  加强设施建设抓管护

  做好投资100余万元的县革命纪念园烈士集中安葬区建设项目,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原则,动员烈士亲属,将散葬烈士墓集中保护管理,同时方便烈士后人及干部群众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祭扫活动。该安葬区将于9月上旬完工,届时将全县14个零散烈士墓迁入集中安葬区。此项工作已由县政府办发文通知,县委督查室将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按时完成。9月底,明溪县将全面完成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和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工作,下一步我县将认真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的常规管护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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