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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在全国会议上介绍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经验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1-12-02 16:27 浏览量:{{pvCount}}

  11月30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退役军人保障法》颁布一周年电视电话会议,全国5个省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省退役军人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庆春代表福建在会上作题为《以法律贯彻为契机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褒扬纪念工作法治化水平》的交流发言。

  

  罗庆春指出,今年以来,福建以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为主线,聚焦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褒扬纪念等重点工作,强尊崇、创机制,不断提升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

  罗庆春从三个方面介绍了我省主要做法:

  一是在学法用法上求实效。

  持续打造“军民情”宣传品牌,广泛开展送政策“云服务”,“军民情”广播收听量超800万人次,居全国“政务新闻”类广播节目收听榜前10位。结合“我为老兵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送法律、送政策“六进”服务,编印政策条例“口袋书”280万份,依托乡村两级服务站开展入户普法。福州市与邮政系统合作创建“邮政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托邮政网点将退役军人政策法规送入千家万户。省厅会同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等持续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全省县级以上服务中心(站)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是在就业创业上创特色。

  推动制定《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办法》,明确7类40个创业实践平台具体评价指标,目前已报省政府研究审议。印发《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搭建由289人组成、覆盖13个就业创业领域的指导团队,满足退役军人多元化需求。探索“教培先行、岗位跟进”培训模式,与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等28家就业服务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推动入校即入职。与近百家央企省企达成战略合作,引导1.5万家企业提供近49万个岗位,达成就业意向2.3万人次。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率达95%以上。

  三是在褒扬纪念上探新路。

  深入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国率先开展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提升专项行动,首创“两分一统”(分类整修、分级负责、统一数字化管理)长效管护机制,相关经验在中央退役军人工作专题研讨班上作典型交流,部里原定11月初在我省召开全国现场推进会,因疫情影响而推迟。我们创新分类整修机制,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1亿元,全省各级财政投入1.1亿元,采取依托现有烈士陵园、新建烈士集中安葬区等六种整修模式,已集中迁移零散烈士墓2400多座,完成就地整修11006个。我们创新分级负责机制,明确零散烈士墓“六个一”管护标准,即有一个醒目标识,有一个规范墓碑,有一份事迹简介,有一套管理制度,有一个保护边界,有一条通行道路,细化各方管护责任,全省新设35个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机构,新增编制48个。我们创新统一数字化管理机制,按照“一墓一表、一区一册”标准,对全省15278个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逐一建档立卡,并把烈士、烈士亲属、烈士墓三方信息打通,借助信息技术,加快建设烈士纪念设施全省“一张图”信息管理系统。

  罗庆春表示,福建省将结合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刚刚闭幕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特别是孙部长的讲话要求,持续推进“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走深走实,持续抓好前一段部专项调研组来闽调研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升,通过军地合力、成员单位共为,切实把法律政策变成具体行动,变成惠及广大退役军人的实际成果,推动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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