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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7万+!厦门海沧公安局招聘42人,退役军人优先!

信息来源: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厦门人才网 发布时间:2021-10-20 15:11 浏览量:{{pvCount}}

  因工作需要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

  拟向社会公开招聘

  42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退役军人优先

  一起来了解详细信息吧

  一.招聘岗位

 1.文职辅警2名;

  2.勤务辅警40名。

  

  (点击大图查看)

  二.报名条件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报名对象需符合以下全部报名基本条件,且无任何不得报名情形: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2日至2003年10月12日出生);

  4.文职辅警应具备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及中专,同时必须在入职五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能够接受24小时轮值、适应夜班工作;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形象良好,身高1.70米以上;

  7.不限户籍,在厦有相对固定居住(租住)场所;

  8.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是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

  8.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离职未满五年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对隐瞒以上不得报名情形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造成违法犯罪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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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流程

  (一)公告发布

  招聘简章与岗位信息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厦门海沧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法及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11月11日

  2.报名方法:发送个人报名材料电子档至招聘工作邮箱(3563025400@qq.com)

  3.报名材料:

  ①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②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

  ③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④近期正面免冠白底照片;

  ⑤《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请自行扫码下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海沧公安分局负责,初审材料通过后,工作人员将电话沟通确认意愿;

  因报名人数众多,无法做到逐一回复,11月12日前未收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即视为初审未通过,敬请谅解。

  四.测试流程

  测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排名靠前者由海沧公安分局通知参加体能测试,并按最终综合成绩进行公示。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11月15日上午8:30,地点为海沧公安分局(兴港路1997号),分数设置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时事政治以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按50%的占比组成最终成绩。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11月15日上午10:00,地点为海沧公安分局(兴港路1997号),分数设置为100分,根据岗位类别确定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价值观和形象等情况,按50%的占比组成最终成绩。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为11月17日下午16:30,地点为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马青路2011号)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测试标准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计算得分。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一)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海沧公安分局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用工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即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海沧公安分局统一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海沧公安分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前往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体检结果一律无效;

  体检所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二)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海沧公安分局负责进行考察政审。拟聘用人员需根据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配合审查,不配合审查、审查不合格或发现任一环节弄虚作假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录用

  (一)公示

  考察政审后,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于海沧公安分局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海沧公安分局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期间应接受用人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三)薪资待遇

  勤务辅警按照年薪包干7万元(包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五险一金)的标准发放薪资。另根据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以上)、工作表现每月给予层级(300元-1100元)、职位(500元-600元)补贴。

  七.其他事项

  (一)招录期间,应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接听电话,延误考试、体检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招聘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简章由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负责解释,招聘期间咨询电话:6899775(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祝各位战友早日找到喜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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