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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的最新要求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10 08:26 浏览量:{{pvCount}}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今天,出门戴口罩已成为大家的日常习惯。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进一步指导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做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

  指引中明确,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三类人群为重点职业人群。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特别强调境外冷链食品、交通运输相关的海关工作人员和保洁员、搬运员、司机等,工作期间全程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防范经物、经环境、经人的传播风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医务人员、直接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重点防护以外,接触潜在污染物的人员,比如保洁员、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医院其他工作人员,比如保安、导医等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比如乘务员、警察、快递员等,以前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这次修订进行了提级强化,要求工作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指引要求,普通公众除了在密闭场所需要戴口罩外,当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和公园等室外场所时,也需要佩戴口罩。省疾控中心有关专家建议,公众家里日常备用一些高级别口罩,当家人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到医院就诊的时候,佩戴高级别的口罩,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全面防范传播风险。

  有关专家表示,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口罩有效性的关键。公众日常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二是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三是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四是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五是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六是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记者 张静雯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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