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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激发军创企业活力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4-02-06 11:41 浏览量:{{pvCount}}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厅制定并下发了《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激发军创企业活力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以下简称《十条举措》),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制定出台《十条举措》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2023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作出新的重大部署;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才资源,军创企业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力支持其发展壮大,既是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的直接手段,也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前期,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21部门制定并出台《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退役军人创业创新,促进退役军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我省作为民营经济强省,军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具有扎实的基础、更多的机遇,也面临一些挑战。制定《十条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稳就业、保市场主体决策部署的必要举措,也是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效途径。

二、《十条举措》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作为全国先行的省级层面专门针对军创企业发展的专项政策文件,《十条举措》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在拟制《十条举措》过程中,充分吸收了以往对军创企业的调研成果,科学固化了有利于促进军创企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征求了各方意见,希望让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更有效提升,从而实现“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局面。

三、《十条举措》在优化常态创业上有哪些明确

提出全面实施精准服务工作法,并明确了3着手一是借助全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创业模块测试任务契机,进一步摸清全省军创企业底数,建立完善并滚动更新退役军人创业台账二是坚持建用结合,积极利用台账分析各地退役军人创业情况、实施针对性创业扶持三是继续扩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成员数量,重点补充军创企业家,定期为初创的军创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积极协调就业创业园地面向退役军人推出优惠政策

四、《十条举措》在坚持教育培训赋能上做了哪些规定

固化了一年两期的省级退役军人创业培训示范班的办班周期,扩展了办班形式,明确加强省际交流,并积极组织学员到优秀企业参观见学、互动交流,帮助军创企业开拓格局视野、激发创业灵感。

五、《十条举措》在加强政企联动方面有哪些措施

提出了厅领导每半年对挂钩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厅机关干部对全省军创企业发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市县(区)局根据当地情况,建立相应走访服务机制;以及每年举办1-2次创业服务座谈会在市、县(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军创企业”服务窗口等。

六、《十条举措》在金融和用工方面对支持军创企业提供了哪些优待

在金融方面,提出要积极引入金融力量参与“军创”品牌建设,协调引导金融单位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崇军优惠服务,积极满足军创企业灵活用款需求;开展“金融服务进军创企业”活动定期主动上门为军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帮助获得更多金融支持。在企业用工方面,提出加大对聘用较多退役军人的军创企业宣传,帮助树立军创企业带动退役军人就业的良好形象,增进退役军人对军创企业思想认同;并在招聘活动中,优先介绍军创企业、优先推介退役军人。

七、《十条举措》在推动资源互补方面有哪些办法

提出5个办法:一是积极为军创企业搭建交流平台,选送部分军创企业参加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决赛或成果交流会;二是优先吸纳军创企业到各级退役军人关爱协会、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帮助整合资源、互补优势;三是推动军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四是遴选部分优质军创企业产品,积极协调网络平台提供优惠服务,推动军创企业优质产品依法依规进入“直播带货”通道;五是对接“5·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平台,设立军创企业产品展区,帮助增强军创产品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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