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优抚褒扬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实施“精准服务工作法”,按照“打基础、促发展、办实事、增亮点”的工作思路,创新举措,倾情服务,优抚褒扬工作实现稳步高质量发展。2018年以来,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年年被部里评为优秀等次;烈士褒扬工作8次在全国烈士褒扬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今年7月29日我省在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优抚工作经验交流发言。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聚焦新时代优抚褒扬工作发展定位,坚持待遇与贡献相匹配的基本原则,用好用足社会优抚政策,重点、优先保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抚对象,努力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特殊关爱,使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在八闽大地蔚然成风。我省先后5次修订完善《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健全抚恤补助标准动态增长机制,连续20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实现全省各地增长比例均不低于3%并高于国家标准。2023年,借力“室组联动”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巩固拓展专项行动成果,在全国率先出台《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高质量发展十一条措施》。近年来,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全省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更新审定的工作通知》《关于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涉及荣誉、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优待等8个方面具有福建特色的153项拥军尊崇优待项目。目前,全省九市一区公交免费向持优待证者开放,300余家A级旅游景区面向全国退役军人免费开放。各类特色退役军人服务站超过500家,涵盖高速服务区、企业、园区、高校、银行、保险和景区等不同场所和行业,优抚对象获得感成色更足了。
福州、厦门、泉州等地相继开通“退役军人服务专线”
建好管好纪念设施
2021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13666”工作法,解决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怎么管、管什么、由谁管”的问题。烈士纪念设施“两分一统”长效管护机制的实践做法得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高度肯定,并向全国各地推荐学习借鉴。2021年以来,全省迁移零散烈士墓累计5286座,新建改扩建烈士墓集中安葬区建设项目68个。每年各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服务现场祭扫近20万人次,群体性祭扫纪念活动近2000场,服务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学习教育150万人次。
红色宣讲深入人心
坚持把思政课堂搬进烈士纪念馆和烈士陵园,在红色纪念场所追思先烈事迹,请老红军、老战士进校园向青少年讲英烈故事,带去“浸入式”的叙事和“现场感”的体验。持续开展“烈士亲友讲烈士故事”“为烈士寻亲、为烈士立传”“万福千屏致敬万千英烈”“百园千校清明祭英烈”等活动,推动英烈事迹火起来、英烈精神传下去,营造“崇尚英雄、缅怀英烈、争做先锋”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中小学“开学第一课”、“抗战胜利日”、“全民国防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退役军人转业返乡等重要时间节点,将宣讲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融合。成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智囊作用,汇聚更多社会力量。时隔40年后重新编印《福建省烈士英名录》六卷十册2329本,编印《八闽英烈传》第一辑1000本,为各级宣传英烈提供支撑。
服务保障更加有力
紧紧围绕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维护优抚对象切身利益、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的急难愁盼。建立参军入伍、立功送喜报、走访慰问、退役安置、就业创业、困难帮扶等一体化服务模式。建立军地医院常态化巡诊制度,组织专家定期进村入户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费送医送药。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发展和优抚对象服务保障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5000多万元,支持三明市宁化县光荣院、省荣军优抚医院等优抚事业单位建设。
尊崇氛围更加浓厚
省财政设立困难帮扶专项资金,支持成立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为全省遭受灾害和重大疾病等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救助。充分发挥各类拥军优抚社会团体作用,开展“情暖老兵”“关爱烈属”“帮扶伤残退役军人”“关爱军嫂”等公益行动,持续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解忧难。与12家银行签订拥军优属协议,“拥军贷”授信方案等一系列尊崇关爱措施升温升级。爱军、拥军、为军正在成为八闽大地的共同认知和自觉行动。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银行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