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包括8个机关行政处(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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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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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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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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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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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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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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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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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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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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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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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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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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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军用饮食供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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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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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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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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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武夷山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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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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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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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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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转业军官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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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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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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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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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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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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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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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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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部门收入预算为21507.74万元。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17.86万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4297万元,单位其他收入1382.45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10.4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507.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674.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35万元,公用支出1120.29万元,项目支出17663.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914.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736.73万元,主要用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行政运行支出。
(二)拥军拥属10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文化、教育等拥军支出。
(三)部队供应284.04万元,主要用于军供站运行经费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42.92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80.2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六)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35.9万元,主要用于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和省武夷山军休所经费支出。
(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4640.7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
(八)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589.5万元,主要用于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金省级补助资金支出。
(九)其他优抚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光荣院集中供养孤老优抚对象伙食补助支出。
(十)伤残抚恤54.15万元,主要用于省荣康院休养员专项经费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医疗57.63万元,主要用于厅直属事业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支出。
(十二)事业运行81.48万元,主要用于厅直属单位的事业运行支出。
(十三)提租补贴34.5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十四)优抚事业单位支出420.32万元,主要用于省荣康院经费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164.6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十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0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和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81.1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63.36万元,主要包括: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17.79万元,主要包括: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30万元(含直属单位)。主要用于组织境外培训及考察业务,以提升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水平。我厅于2018年11月挂牌,2018年无此项费用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20万元(含直属单位)。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工作检查、调研及其他省份和相关单位的工作交流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我厅于2018年11月挂牌,2018年无此项费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40万元(含直属单位),其中:公车运行费4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我厅于2018年11月挂牌,2018年无此项费用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厅为2018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2019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2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共设置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279.71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点击下载.xlsx
2.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11.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12.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