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相关待遇落实:
1.养老待遇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退役后就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医疗待遇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按照规定参加安置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退役时,医疗保险关系按照规定转移至安置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役期间个人账户资金按照规定转入本人新的账户。
3.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享受国家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详见问题十九、二十、二十一)。
4.抚恤金和丧葬费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去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其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军人职业年金账户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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