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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优待证申领发放将于3月1日全面启动

来源:厅优抚褒扬处 发布时间:2022-02-28 14:45 浏览量:{{pvCount}}

  我省将于3月1日全面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此举惠及全省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

  据了解,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具有彰显荣誉、身份识别、待遇落实、服务管理等功能,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银行卡的方式免费发放。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确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和光大银行,作为优待证首批制发合作银行。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家适合自己的银行办理优待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3月1日至今年底,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全面实施阶段;明年起转为常态化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资料(详见附后清单),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提出办理优待证申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交由合作银行制作优待证,然后寄送给申请人。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一时一地人员过于集中,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分时段分类别合理安排优待证申领工作。对年龄超过80周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派人入户办理。优待证申领发放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省退役军人厅官网查询;具体办理工作安排,可咨询申领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携带相关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材料或证明;

  4.“三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5.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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