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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签定优抚对象享受燃气优惠价格协议

来源: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7-20 16:28 浏览量:{{pvCount}}

  7月19日上午,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惠安县燃气有限公司签订拥军优抚合作协议,全县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优惠。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用户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泉发改〔2024〕179号),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纳入居民气价优惠政策范围,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内,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下降每立方米0.5元即每立方米2.831元执行。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及合约签订内容落实好该项政策,将好事办好。

  办理须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且家中使用管道燃气的优抚对象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至惠安县燃气公司营业厅办理。

  办理地址:惠安县螺阳镇竿塘路中台大厦(惠安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服务热线:95158

  接下来,惠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不断提升社会化拥军事业质效,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多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真正将拥军之情、惠军之措、暖军之心落实到实处,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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