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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岗招聘、加分政策!厦门任职“兵教师”又有好消息!

来源: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厦门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3-02 15:35 浏览量:{{pvCount}}

  2月28日

  厦门市教育局发布

  《2025年厦门市公开招聘

  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这是一年一度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考

  今年计划招聘818名中小幼老师

  3月19日到3月25日报名

  4月19日笔试

  

  退役军人专岗情况

  此次招聘再次设立退役军人专岗,总共20个。符合中小学教学岗位条件、厦门市户籍或厦门市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或复员干部可报考。

  

  报考其他岗位可加分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在福建省外应征入伍,但已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福建户籍的可参照),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以外的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军属年龄放宽

  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放宽年龄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之后出生)。

  需开具身份证明或加分证明的请联系

  (一)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安置地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证明。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

  思明区0592-5916001

  湖里区0592-2878372

  集美区0592-6213695

  海沧区0592-6584027

  同安区0592-7030677

  翔安区0592-7880193

  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二)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139);

  (三)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1)。

  教育部门这样咨询

  咨询时间

  工作日及报名期间

  8:00—12:00

  14:30—17:30

  

  详情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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