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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学历教育政策解读

来源:厅安置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2-08-19 10:22 浏览量:{{pvCount}}

  招考政策

  【享受主体】

  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1.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

  2.报考高职(大专)院校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3.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增加10分投档。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5.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加20分投档。退役士兵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的,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政策依据】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2.《教育部办公厅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件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

  4.《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

  【受理部门】

  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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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政策

  【享受主体】

  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1.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

  2.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4.允许适当延长修业年限。

  5.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政策依据】

  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3.《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受理部门】

  教育部门

  教育资助政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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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享受主体】

  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部分不予减免。

  【政策依据】

  1.《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2.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

  【受理部门】

  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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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资助政策2

  【享受主体】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政策依据】

  1.《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2.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

  【受理部门】

  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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