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丨刘坤江:“三字经”所长 乐当“兵哥调解人”

来源:漳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8-04 14:20 浏览量:{{pvCount}}

  刘坤江

  福建漳浦人,1979年2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原赤岭畲族乡调委会副主任,现任漳浦县司法局绥安司法所所长、绥安镇调委会副主任。1998年参军入伍,获得优秀士兵2次、军事训练标兵和先进个人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1999年参加国庆50周年阅兵。2015年部队转业后,长期扎根在偏远的少数民族乡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刘坤江受邀参加漳州市“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会

  来看看他转业后获得的一些荣誉: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2021年12月,被授予省“最美退役军人”称号,2022年10月,获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称号,2023年10月,被获司法部“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2024年7月29日,获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称号。

  “做调解,需耐心,问缘由,查起因;稳情绪,莫闹心,情理法,来讲清;听陈述,要细心,细节处、记在心;乡侣间,本同心,和为贵,大爱心……”这个《调解三字经》既朗朗上口,又简明易记,是刘坤江在基层调解实践工作中归纳提炼的。

  靠着这个“法宝”,刘坤江进入角色快,调解效果好。至2023年底,他共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418件,涉案金额2697.39万元,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9.5%以上,没有一件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

  乡亲们的“融合剂”

  有矛盾、找主任。“我相信“兵哥调解”刘主任公道正派办事。”这是辖区群众对刘坤江最亲切的称呼。谈起接触司法行业,刘坤江表示,自己转业时也是一头雾水,专业不精、业务不熟,给他任职带来很大的考验。好在军旅生涯铸就了他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品质。

  2019年4月13日上午,漳浦县湖西乡村民黄某顺驾驶货车,途经县道赤岭乡富岭路交叉路口时与驾驶摩托车的蓝某强老人发生碰撞,导致蓝某强倒地受伤,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历经多年的学习培训,此时的刘坤江早已不是初出茅庐的“新手”了,在调解过程中,受害者蓝某强家属因亲人逝世悲痛万分,且情绪异常激动,刘坤江见状立即分开双方当事人,通过“法、理、情”多管齐下的反复劝导,对死者家属开展安抚工作。经过三天三夜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黄某顺一次性支付给蓝某强家属赔偿金额人民币23万元整,并由蓝某强家属出具谅解书给黄某顺。

  “我虽是个外乡人,刘所长也很同情死者及其家属的遭遇,但并没有因为是本地人而偏袒受害方,而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协调我们双方理性处理问题,这样的调解我很敬佩。”当事人黄某顺称赞道。

  “刘主任,疫情这么严重,别人都躲在家里,你们司法所的干部不顾个人安危,为我们保平安,我打心眼里敬佩。就冲你这么把老百姓的事挂心上的实在劲,我给他道个歉又何妨。”蓝某旺说道。

  2020年2月18日下午,刘坤江接到杨美村调解员反映,有一对老邻居吵得不可开交,并发生肢体冲突。刘坤江便急忙从边界的卡点赶到纠纷现场。原来是蓝某旺、蓝某友两户人家因宅基地界线纠纷,双方积怨20余年。最终在得到蓝某旺的道歉后,蓝某友同意调解。

  就这样,在刘坤江的带领下,发生在村民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一个个得到及时化解。在这过程中,他也总结出属于自己的调解“三字经”,并不断更新,在日常调解中刘坤江常常应用“三字经”获得村民们的支持与理解。

  

  农民工的“贴心人”

  漳浦县素有“金漳浦”美誉,是全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县、现代农业示范区,河南、贵州、江西、安徽等不少省份的农民工经常往返于漳浦工作。

  “没有刘所长,没有司法所,我们真的拿不回血汗钱。”2021年3月26日,一群农民工代表来到司法所握着刘坤江的手激动地说,并为司法所送来19面写着“人民好司法”等感谢语的锦旗,对司法所帮助农民工成功讨回工资表示真诚的谢意。

  原来自2019年起,有不少于200名农民工分别受雇于漳浦县赤岭乡蓝某A和蓝某B。因蓝某A和蓝某B非法采矿被公安机关刑拘、羁押在案,工厂资金被冻结,长期受雇于他们的农民工无法拿到工资。“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定要想方设法讨回来。”面对如此“困境”,刘坤江一边接收信息,一边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在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刘坤江积极协调公安、信访、法院等相关部门共同解决。

  85份调查笔录、85名农民工代表。从2020年9月开始,刘坤江根据公安笔录,请来与蓝某A和蓝某B委托的代理人,以及漳浦县金浦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展开调解。历经3个多月的多方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订85份调解协议书,并撰写形成85份司法确认申请书。

  2021年2月9日,漳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按85名农民工代表所欠薪酬的金额,将464.2861万元执行款全部发放到位。至此,一场前后历时近两年之久的农民工讨薪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受害者的“保护神”

  2022年4月,因工作表现突出,刘坤江到绥安司法所任职。无论在边远的少数民族乡还是在人口最多、事情最繁杂的县城所在地,他退伍不褪色,永葆军人本色。始终坚守共产党员勇当先锋、砥砺前行的初心使命。

  5月初,刘坤江到绥安司法所上任还不到一周时间,就遇到了一件十分棘手的企业员工工伤人身损害纠纷案件。2020年3月5日,辖区内某公司员工操某兵因疫情替代未到岗位的同事在车间内装车出货时,货物倒塌,被钢板砸到颈部,导致四肢全瘫,经鉴定为一级伤残、护理等级为完全不能自理。公司已垫付前期所有医疗费用共72.6万元,损失重大。事后,受害人及其家属多次向公司索赔工伤善后款,也曾向相关部门请求帮忙解决此事,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接到案件后,刘坤江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案件的经过,以背靠背的办法,找准双方纠纷的焦点和诉求。在调解过程中,刘坤江在“调解三字经”工作法中,融入了“情、理、法”,做到以情感人、以理动人、以法服人,仅用2天时间就把这起案件成功调解,及时消除因安全隐患造成的不良影响,赢得公司和受害人双方一致赞赏。

  事后,受害人家属还专门送来“尽职责心系百姓、秉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感谢刘坤江所长为民办实事,帮助其维护权益,协助企业解难题,是群众的“贴心人”。

  

  基层工作多年以来,刘坤江在岗位上默默耕耘,他和同事们一道将《调解三字经》刻在心里,印在脑里,并付诸行动。刘坤江转业10年时间不到,先后获得退役军人事务部、福建省、漳州市相关荣誉,是漳州退役军人中的杰出代表。从一名转业军人到司法“老兵”,刘坤江用行动告诉我们,无论在哪里,退役军人永远是冲锋在前、为民服务在前的执行者,是地方党委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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