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规范开展烈士评定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发布《烈士评定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着眼推动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凸显烈士评定工作的政治属性,加强对牺牲情形的研判要点、烈士评定程序、复核程序、有关单位职责和工作标准等进行规范,为公正及时开展烈士评定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办法》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以及军队有关单位将抓好《办法》执行,切实履行好有关工作职责,不断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维护“烈士”称号的政治性、合法性、严肃性。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74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903号
闽ICP备18028112号 中文域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务
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 位访问者
主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划财务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
闽政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