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更好保障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基本生活,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省财政厅结算下达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省级补助资金1500万元,用于补贴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地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财政支出,确保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据了解,此次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省级补助资金是按照“省级财政按对下结算办法给予补助”规定,对在2022年7月至2023年3月期间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的地市,给予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惠及优抚对象67.8763万人次。各地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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