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下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庆春主持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集中学习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并研究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
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军人、退役军人的关爱与尊崇。这是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高质量服务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待抚恤对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
会议要求
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集中组织学习宣传“两个条例”,逐条领会研究,熟练掌握每个条款和内容。要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军民情》讲坛、专家辅导讲座、下基层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宣讲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讲活动,让全系统干部真正吃透条例精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抓好政策落实,切实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爱。
会议强调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退役军人结构、需求等变化,进一步提高安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要不断完善安置工作机制,优化安置方式,努力实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军地衔接机制,切实履行好抚恤优待职责。要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强化优抚措施,建立更多关爱帮扶机制,不断拓宽关爱帮扶渠道。同时,要按照“两个条例”的有关规定,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抓好各项政策衔接,全面推进“两个条例”政策落实落细落深,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精准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建辉、陈浩、蔡静南,厅二级巡视员陈勇及驻厅纪检监察组、厅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