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五廉”工程,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纪律教育机制,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联合推出“八闽英烈党纪廉政事迹网上巡展”,厅官微官网开辟“八闽英烈清廉谱”专栏对此进行系列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铭记革命先烈事迹,牢记党纪国法,赓续红色血脉,为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贡献力量。
何叔衡同志像
叔翁办事,可当大局。
——毛泽东
我的人生观,绝不是想安居乡里以善终的,绝对不能为一身一家谋升官发财以愚弄子孙的。
困辱非忧,取困为忧,荣利非乐,忘荣利为乐,数语当座右铭。
子恢,我不能走了,我为苏维埃流最后一滴血。
——何叔衡
何叔衡(1876—1935),湖南省宁乡县人,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他是最年长的中共一大代表。他说:“革命者就是要抱定舍身忘家的决心。”1927年,他与妻女告别后就奔赴革命战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乡。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何叔衡奉命留在中央革命根据地坚持游击战争。1935年2月26日,从江西转移福建途中,何叔衡在长汀突围战斗时壮烈牺牲,将“最后一滴血”洒在闽西苏区的红土地上,时年59岁。2009年,何叔衡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中华工农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摄影
1931年11月,何叔衡当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任临时中央政府工农检察人民委员、内务人民委员部代部长、临时最高法庭主席等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作为红色政权的首任“大法官”,他反腐肃贪,疾恶如仇,提出“严明党纪,坚决打击一切贪污腐化分子”。在他的领导下,工农检察部门的人员发展到了七八十名,下设控告局和突击队。突击队可以公开突击检查任何苏维埃机关、国家企业和合作社,与贪污浪费及一切官僚腐化进行斗争。何叔衡工作严肃认真,坚决进行反贪整顿工作。在他的建议下,一些主要的机关单位和街道入口都设置了“控告箱”。苏维埃工农群众一经发现政府工作人员有贪腐问题就可以随时举报。
用于反腐倡廉的控告箱(现存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1932年2月,中央苏区政府第八次会议作出决定,对于政府工作人员中的贪污分子进行严办,号召群众检举揭发驱逐政府中的贪污分子。何叔衡身兼数职,亲力亲为,深入调查苏区党政干部、党群关系、违法违纪、官僚特权等问题。
左祥云案是当时反腐大案的一个典型。为筹建中央政府大礼堂和修建红军烈士纪念塔、红军检阅台等设立了“全苏大会工程处”,左祥云是工程处主任。结果,调查发现左祥云在任职期间勾结反动分子,贪污公款246.7元,并盗窃公章,企图逃跑。何叔衡查实后气愤地说:“这些都是苏区人民的血汗钱!是老百姓勒紧裤带省下来的呀!竟被这些贪官肆意挥霍,天理难容!”最终,左祥云成为我党早期历史上因贪污腐败问题而判处死刑的较高级别干部。中央苏区的清廉作风进一步得到整肃。
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
针对苏维埃法制还很不健全,特别是当时开展的反贪污浪费运动还缺乏法律保障的状况,毛泽东让董必武与何叔衡一起把这些漏洞堵住、堵死。董必武和何叔衡商量后,决定从健全组织和健全法律两方面同时下手。经过大量调查,董必武、何叔衡共同制定并出台一系列反腐组织工作纲要。1933年12月15日,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规定“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工作人员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贪污公款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以2年以上5年以下监禁。”该训令被史学家称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份反腐败的量刑标准。
何叔衡先后查处了苏区的很多大案要案,纠正了多个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令腐败分子闻风丧胆,被广大群众誉为“苏区包公”“何青天”。毛泽东高度评价他的革命精神和工作能力,说“叔翁办事,可当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