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来闽考察,对新时代新征程福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寄予殷切期望,提出明确要求。
一年来,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牢记嘱托,担当作为,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争先、再上台阶、多作示范,全力推进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
让我们通过一组数据,一起回望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改革与发展的成就和亮点:
实现“满堂红”“六连冠”
持续深化共建共创,坚持“争先进、当模范、树标杆”,高质量推动全省双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迈上新台阶。23个市(县)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圆满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满堂红”“六连冠”,继续保持“全国唯一”,创下新增数量、模范城县占比和县级数量等多项全国第一的好成绩。
出台3项法规政策
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下发《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若干措施》。联合福建金融监管局、省委金融办下发《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创业贷进一步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通知》,促进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同时加快推进修订《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有序开展《福建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立法调研。
3地试点推出军人父母养老服务
针对现役军人牵挂父母养老的问题,在漳州、厦门、泉州等地率先推行军人父母养老服务。东山县凭“养老服务卡”可享受免费公交、免景区门票、医疗优先及“红色助老队”上门服务。厦门市11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现役军人父母优待工作的措施》,从养老、医疗、住房等七个维度为现役军人父母提供优待。泉州市惠安县实行“普惠+重点”服务模式,军人父母可自主选择机构养老或居家养老,并享受相应补贴与全套配套服务。
评选出11536家星级服务站
持续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省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评定,已经评选出“五星”乡村服务站350家,“四星”乡村服务站4309家,“三星”乡村服务站6877家,占同级服务站总数超60%。同时,全省县级星级评定已完成对89家参评单位的线上线下核验工作。通过星级评选,基层基础更加扎实。
率先实施2个数字化赋能项目
聚焦“三服务”(人、事、机构)职责,围绕“服务找人”主要目标,印发《数字化赋能福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未来5年数字化建设核心方向。“一件事”作为省级唯一的“一件事”系统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公室“高效办成一件事”典型经验案例。联合省文旅厅、省数据管理局,依托“景旅纵横”小程序推出“免证购票、免证入园”服务,该场景作为国家数据局首批重点联系示范场景,登榜“文化和旅游部2024年全国智慧旅游十佳解决方案”。数字化改革有力赋能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举办382场招聘活动
常态化开展全省“百企千岗”系列招聘活动,全省共开办招聘活动382场,参与企业16686家,提供岗位320619个,参加退役军人65752人次,据不完全统计,达成就业意向11796人次。招聘活动持续为退役军人推介高质量就业岗位。
完成3项安置接收任务
完成今年省直单位团级正职及以下转业军官安置任务;完成今年中央下达我省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提前100%完成军休干部接收任务。安置接收工作得到广大退役军人广泛好评。
开展21场“闽货进军营”活动
组织160多家知名民营企业参与,先后21次深入驻闽部队营区,开展“闽货进军营·双拥促消费”活动,为官兵提供一站式购物体验,实现拥军惠军与促进消费“双向奔赴”。9月初下发通知,在全省常态化开展此项活动,部队官兵给予高度评价。
4家省级烈士陵园升格国家级
推动泉州市革命烈士陵园、闽东烈士陵园、宁化革命烈士纪念园、漳州市烈士陵园4家省级烈士陵园升格国家级,实现我省设区市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全覆盖。
率先完成198处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
我省率先完成国家目录内在册198处烈士陵园不动产登记任务,比国家规定时限提前一年。得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领导高度肯定。
组织15场次“烈士亲友讲烈士故事”
生动讲好烈士故事,弘扬八闽英烈荣光。截至9月20日,先后在省委办公厅、新疆昌吉州和奇台县、广东普宁、东部战区陆军机关、闽江学院、宁波某部队,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地开展15场次宣讲“烈士亲友讲烈士故事”。烈士亲友讲烈士故事品牌效应更加彰显。
组织军地医疗巡诊8批次
常态化开展医疗巡诊情况,今年以来,共组织军地医疗巡诊8批次,先后到建阳区、顺昌县、福安市等8个县市开展在乡老复员军人是残疾军人是烈属等优抚对象的医疗巡诊,累计服务1332人次。军地医疗巡诊成为我省提高优抚优待水平的又一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