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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前的优待政策,即使放在今天,也很吸引人

信息来源:FM1036福建新闻广播 发布时间:2021-08-22 17:08 浏览量:{{pvCount}}

  

  福建博物院馆藏有一本1932年中国工农红军总政治部编印的《红军优待条例画集》白纸石印,竖版,长26.9厘米,宽9.5厘米,共13页。封面画有一位红军战士在树下学习的情景。画集内收录了130多幅美术作品,采用素描手法,将《红军优待条例》十八条的内容,用连环画形式加以说明,寓教于画,形象生动,便于理解。为国家一级文物。

    

▲《红军优待条例画集》

 优待政策,悠久光荣

  中国共产党对军队、军人及军人家属的优待政策具有悠久的光荣传统。早在井冈山根据地,妇女们就自觉自愿地组织起来,对红军烈军属的土地实行包耕、代耕,帮红军家属挑水、砍柴。

  ▲帮助红军家属灌溉

  1930年3月,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优待士兵条例》内容包括:“改良士兵生活;帮助士兵家属做工;政府切实保护士兵家属;乡村中遇有伤病兵过境,政府应特别招待抬送;红军士兵为革命牺牲者,政府应发给抚恤费等。”

  1931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共18条,对优待红军及其家属的政策作了更详尽得规定。

  分田分地,鼓舞士气

  红军优抚工作主要包括优待、抚恤安置三项主要内容。当时参加红军队伍的大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最关心的就是要有地种。所以,《红军优待条例》第一条到第五条都是有关土地方面的。比如第一条规定:“凡红军战士家在苏维埃区域内的,其本人及其家属均须与当地贫苦农民一般的平分土地、房屋、山林、水池”。

  在经济方面,想尽办法减轻红军战士的负担。比如:“红军在服役期间,本人及家属免纳苏维埃共和国的一切捐税;子弟读书,免纳一切费用;红军战士乘坐轮船、火车费用一律由公家发给……”“红军家属到合作社去买东西,比群众便宜十分之二,而且合作社将要卖完的东西,红军家属可以先买。”“欢迎红军看戏,平时票价减半。”很多优待政策,即使放在现在也是相当吸引人的,鼓舞了红军战士的士气和战斗热情,让他们能全身心投入战斗。

 

  ▲苏维埃政府组织群众慰问红军的通知和代收慰问品的收据

  相关条例还对红军的退休和抚恤等做了规定:“在红军中服务五年以上,年满45岁者,可以退职修养,国家补其终身生活。”对于伤残人员的抚恤费,“由各县苏维埃政府按当地生活情形而定,但每年至少50大洋。”伤亡人员的子女或者弟妹还年幼的,送入革命纪念学校,由国家供给一切费用,满18岁时,国家还会为其介绍工作。

  甚至对红军的婚姻也做了规定,“凡红军在服务期间,其妻子要求离婚,必须先得本人同意。”这一做法延续至今,现在法律中有关军婚受保护的规定,就是延续了当时这一做法。

  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张闻天等中央领导和中央各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带头执行“优待红军”条例,积极参加优待红军家属活动,帮助军烈属砍柴、挑水、耕田,促进各项优待红军条例的落实。在上杭县才溪乡,“甚至红军家属没有男人的,离村子远的,每晚还派妇女去陪她睡觉。红军家属生病的,有人代请医生,帮助买药,饲养猪鸡,看护老人孩子。”

  ▲红军家属优待证

  促进军民鱼水情

  优待军人和军属,也成为红军和旧式军队区别的显著标志。1930年1月,红四军《告国民党军队士兵书》就指出:在国民党军队,军官克扣军饷,士兵缺衣少食。“一旦在战场受伤,没有零用钱,没有医药,只有痛死。”红军的优待政策使红军和人民建立了鱼水情,军人有了很强的荣誉感,军人家属也备感光荣,对红军的发展壮大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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