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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7-31 09:00 浏览量:{{pvCount}}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21年7月30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共福建省委十届十三次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定于2021年11月在福州召开。

  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和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总结十届省委的工作,进一步明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选举产生中共福建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和中共福建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动员和团结全省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为顺利完成我省“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而努力奋斗。

  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是我省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席大会的代表540名,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省委安排,认真做好代表产生和大会选举工作,确保代表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奋进,加快新发展阶段新福建建设,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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