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宣传部、政法委、漳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对漳州市英烈保护工作制度、机制、管理等工作作出明确规范,形成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合力。
英烈保护是一项崇高的工作,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近年来,漳州市积极落实国家、省有关部门意见,强力推进政策落实。并于近日由漳州市直13个部门对英雄烈士保护落实部门联动协调制度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运行机制。
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黄顺权介绍,《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对保护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保护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烈士遗骸、遗物,保护英雄烈士及烈属的合法权益和地位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意见》建立了日常联络、专题协调、信访受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同推进六项联运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具体职责,强化了“一盘棋”思想、“一体化”观念。黄顺权表示,县(区)各级也将相继建立起相关制度,实现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最终目标。
《意见》中还指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将作为“双拥模范城”评比的重要内容,共同推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
下一步,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切实发挥好联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各级各部门协作,加大各部门联动协调合力,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切实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烈士烈属合法权益,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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