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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齐心履职纾民困 司法救助暖军心

来源: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12-09 14:01 浏览量:{{pvCount}}

  2023年12月7日,霞浦县检察院、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福州军事检察院为现役军人家属林某甲司法救助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并就对其进一步帮扶的具体举措进行商讨,力求帮助其早日走出困境。

  

  2021年8月1日,林某甲受林某乙雇佣在其渔船上从事打渔作业时因固定网绳时钩子脱落,致绳子绷起而受伤,伤残程度属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林某甲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花费各项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15.2万余元。渔船所有权人林某乙未及时足额支付应赔偿林某甲受伤的医疗等费用,林某甲遂向霞浦县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霞浦县检察院受理后,积极指导并协助林某甲收集、复印住院病历等材料,固定相关证据;与林某甲援助律师多次沟通,明确其民事权益受损应得到保障的法律依据等。经审查,林某甲属于农民工且系现役军人家属,经济困难,且林某乙未继续支付相关费用,损害其民事权益,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在霞浦县检察院帮助下,2023年3月30日,厦门海事法院一审判处林某乙赔偿林某甲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28万余元,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霞浦县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了解到,林某甲系现役军人家属,育有两子,一子系现役军人,在北方某部队服役,一子在小学就读。且为低保户家庭,林某甲受伤无法务工,家庭失去主要经济来源,仅依靠妻子帮人照看店铺维持生计,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目前林某甲腿伤仍在治疗中,急需资金支付医疗等相关费用。而判决生效后,林某乙仍未履行赔偿义务。有鉴于此,霞浦县检察院认为林某甲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拟予以救助,经宁德市检察院批准决定予以救助人民币3万元。

  2023年6月14日,霞浦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本案情况后,发现林某甲符合帮扶援助条件,于2023年7月4日对其发放帮扶资金2000元并着手进一步为林某甲申请符合政策的帮扶救助。

  下一步,霞浦县将继续做好司法拥军,弘扬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以满腔热情和深厚感情为军人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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