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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开展双拥创模“百日宣传”活动

来源: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3-20 16:03 浏览量:{{pvCount}}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年。近日,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泉州市双拥办、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联合下发通知,在泉州全市深入开展双拥创模“百日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双拥创模氛围,激励广大军民参与双拥创模的热情,努力使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此次活动以“‘泉’情双拥,军民同心,奋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十连冠’”为主题,将以新时代双拥工作新思想、双拥创模先进典型、双拥政策落实取得的成效、部队官兵拥政爱民先进事迹、双拥和国防基础知识等方面内容为宣传重点。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驻泉各部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双拥创模“百日宣传”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并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融合运用“报、网、屏、微、端”等资源,在本地媒体设立专栏专刊,利用本单位自办媒体如简报、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综合报道本地双拥工作动态、工作成就,开展双拥和国防教育基础知识的专题宣传活动;要挖掘“最美拥军人物”“国防人物”“最美退役军人”等,推出具有时代特色的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典型事迹,打造双拥宣传品牌。

  在社会宣传方面,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在城区主要街道、小区、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区设置双拥内容的宣传牌。窗口服务单位要切实落实好军人军车依法优先、免费,特别是落实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结合业务设立专门的双拥宣传标语。各地各单位各部队充分运用已有的LED屏幕,行业主管单位要主动协调主管行业已有的LED屏幕,特别是在行政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医院、银行、酒店、旅游景区、公共交通等,播放双拥宣传标语、国防教育基本知识,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城市户外夜景楼群LED屏进行双拥宣传标语展示等。推动双拥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体现“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营造浓厚的双拥创模氛围。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双拥宣传和双拥展示馆、双拥公园、国防教育一条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运用好部队军史馆、连史馆、国防教育基地、烈士纪念建筑物、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爱国主义教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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