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福州市再推拥军新举措!
经福州市政府研究决定,
即日起,军队文职人员
参照现役军人享受交通优待。
文职人员证
具体如下——
优待内容
军队文职人员凭文职人员证免费乘坐福州市内的地铁线路和一元一票制、两元一票制的公交线路,享受道路客运、水路客运、铁路客运、民航运输优先出行服务。
优待对象
全国范围内军队文职人员。
优待方式
军队文职人员乘坐福州市内的一元一票制、两元一票制公交线路时,需向司机出示文职人员证;乘坐福州地铁时,持文职人员证经车站工作人员核验后由专用通道进出站。
注意事项
优待政策仅限本人享受,相关证件不得转借他人。
福州市将陆续推出更多务实举措,
持续营造“爱我人民爱我军”浓厚氛围,
力争以优异成绩
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74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903号 闽ICP备18028112号 中文域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务
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 位访问者
主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划财务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