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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全面完成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和不动产权证办理

来源: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10-12 17:01 浏览量:{{pvCount}}

  为进一步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明确责任权属,划清责任范围,夯实长效管护基础,今年以来,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谋划、精心组织、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办理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权证办理和保护范围划定。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摸清底数,通过查阅相关用地手续、查找用地情况、规划建设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邀请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勘察测绘,仅用一周时间就率先完成永春革命烈士纪念碑的不动产权办理。

  

  部门联动 明确职能

  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部门联动与业务协同,加强与检察院、自然资源、档案馆、桃城镇政府等部门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明确永春革命烈士纪念碑的用地范围、宗地界址、房屋实际情况等,形成翔实的确权资料,划定永春革命烈士纪念碑的保护范围,明确管理职能单位。

  以法之名 精细管理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和不动产权证的取得,不仅使“红土有证”,还将有效减少权属纠纷,为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增强法律保障,使后人能够更好地缅怀烈士英魂,传承红色基因。同时,有助于加强管理和教育工作,为更好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充分发挥红色阵地作用,讲好红色故事,在全社会营造缅怀学习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传承好革命红色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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