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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情》广播第五十五期:送政策、解忧难、化积案,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23 17:56 浏览量:{{pvCount}}

  不忘初心担使命、退役军人立新功!

  由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福建新闻广播推出的《军民情》特别专题节目全新改版,于每周日18:20—18:30在福建新闻广播、蜻蜓FM和喜马拉雅FM等多个平台播出。

  现在一起来听听8月22日播出的第五十五期吧!

  本期头条

  省退役军人厅以“项目清单化”形式深入开展“我为老兵办实事”实践活动。

  今年以来,省退役军人厅围绕“送政策、解忧难、化积案”三项重点任务,制定《办实事项目进度表》,着力从“9项重中之重”“6项创新提升”“6项强化突破”工作逐项突破,涉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军休干部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困难退役军人帮扶、随军家属随调、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

  通过政企联动促就业和建立就业创业园两件实事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后与27家大型企业签订就业合作协议。组织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展专场招聘会活动,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平台。

  针对基层优抚对象找省城专家看病难,组织军地医疗单位权威知名专家,深入惠安、上杭等5个县开展“医疗专家巡诊活动”,为3000多名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免费义诊和健康科普。

  为帮扶退役军人解决困难,推动建立省退役军人关爱协会,争取省财政补助和社会企业赞助,不断扩大服务效果。

  针对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短板弱项,组织开展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创建,801个单位通过核验,培育评选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有效提升基层服务退役军人质量。

  为传承红色基因,在全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整改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深入排查、分类修缮、提档升级、夯实基础、完善机制、弘扬英烈精神等“六项举措”,改扩建烈士纪念设施,整体面貌修葺一新。

  政策资讯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切实享受就业创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前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从法律上优化兵役基本制度,突出志愿兵役的主体地位;完善兵役登记和平时征集制度,对兵役登记对象范围、程序办法、查验核验等进行系统规范,健全高校兵役工作机构,放宽高素质兵员征集年龄限制;优化服役待遇保障和退役安置制度。

  工作速递

  

  8月19日,省退役军人厅与在榕部分企业召开退役军人就业政企合作座谈会,围绕退役军人职业规划和成长空间、就业创业典型成功案例和经验、企业用人需求、政企合作建议等内容进行深入研讨交流,并就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事项达成协议。

  近日,省退役军人厅调研组走访调研中国电建集团福建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共同研究探讨退役军人培训、就业相挂钩的合作模式,探索退役军人“入学即入职”路子,为退役军人培训和就业提供“直通车”。

   “我为老兵办实事”专栏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在全省首创英烈后代“关爱卡”。同安区在关爱烈属的基础上扩大到烈士后代(第三代),即烈士子女以及第三代直系血亲、烈士父母以及配偶。

  今年以来,南平市光泽县从安置、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扶持等工作要点发力,从提供定单式服务、定向型服务、定制化创业予以支持,有力推动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整体提升。

    

  近日,总投资1600万元的福州市华林军休干部活动中心投入使用,建筑面积937.45平方米,这将成为华林军休所军休干部学习、培训、疗养,健身、活动的重要场所。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专栏

    

  近日,南平市退役军人局联合南平市检察院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先后前往革命公园、烈士墓、烈士集中安葬区等地查看有关情况,督促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的管理保护工作。

  近日,上杭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调动县、乡(镇)、村三级力量按时间节点推进信息校核、规范整修、有效管护、宣传教育,全面开展整改提升,提高管理保护水平。

    

  8月16日下午,云霄县召开全县村(社区)烈士纪念设施整改提升专项行动推进会,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

   “知党爱党,敬党颂党”

    ——军民同心筑梦专栏

  本期为您讲述永安市法官许军龙的拥军故事:《我的司法拥军情》。

  我叫许军龙,18年军旅生涯,2011年,转业至永安法院工作。现任民事审判庭庭长,涉军案件审判团队团队长。

  司法拥军,要始终关注军人利益。江苏籍驻永部队士官孙某,因与当地村委会物权纠纷上诉当地法院,其父不断到江苏省信访部门上访。部队两次派保卫干事到孙某家乡协调,始终未能彻底解决,影响了孙某安心服役。

  部队和当地政府共同找到永安法院寻求协调解决。经过我们与驻军单位长达两天的反复释法析理、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息讼、息访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驻永部队军官柳某借给永安朋友胡某8万元钱,借款期限已满,胡某得知柳某正要转业,便故意推脱,想赖掉债务。柳某找上了永安法院维军庭。

  在了解了柳某的实际情况后,我对柳某的案件采取当日立案、当日查封胡某名下的房产、冻结胡某名下的账户等保全措施,有效保障了柳某的合法权益。最终促成柳某达成了分期偿还的调解协议。

  工作中,时常接到来自部队官兵的电话,或是询问自己如何维权,或是咨询家乡亲人的涉法问题等等。但有些问题,如涉军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问题,为战士减免诉讼费等问题,都要领导出面多部门协调处理。为此,我深切地认识到,司法拥军需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运行保障机制,才能高效地为广大官兵提供司法服务。

  为此,我深入部队调研,撰写多篇调研报告,为后来创建永安法院的“三创四建五共”司法拥军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该司法拥军体系的建立,得到了省高院以及时任解放军军事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有效解决了官兵司法需求机构、机制、制度问题。

  近年来,我充分利用司法职能,快立快审快执,为“停偿服务案件”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尽快消除因涉军纠纷案件给部队建设带来的消极影响。维军庭先后审结涉军案件167件,为军人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维护了军人军属的的合法权益。

  本期《军民情》节目由省退役军人厅新闻宣传与政务信息小组负责组稿。

  收听提示

  2021年全新改版的《军民情》特别专题节目,每周日18:20—18:30准时播出。

  敬请您锁定福建新闻广播调频FM103.6,一起感受新时代新福建退役军人奋力投身“不忘初心担使命、退役军人立新功”实践,积极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风采。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FM1036福建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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