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近日,由省退役军人厅出台的《福建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此举旨在规范和加强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动员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等人员,组成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推荐、职业指导,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办法》共六章十八条,明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概念和办法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明确了指导团队成员选聘的条件、选聘范围和程序。规定了指导团队成员履职能力要求;规定了指导团队主要来源于自主创业企业家、企业人力资源专业人员、企业管理者、就业创业服务专业人员、投资专家、投资人等领域。
《办法》规范了指导团队成员职责、权利和义务,指导团队成员库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其中团队成员主要开展培训授课、项目评审、现场问诊、结对指导、园地顾问、建言资政等。规定参加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讲座、培训授课,课酬费由主办单位支付;服务项目评审、项目论证、创业赛事等活动的,劳务报酬由邀请单位根据项目评审的相关标准或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支付。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74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903号 闽ICP备18028112号 中文域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务
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 位访问者
主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划财务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