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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厦门、福州发布当地持优待证者
免费乘坐公交车后
4月5日,泉州市又传来一个好消息
为进一步增强
泉州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
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
4月中旬泉州市将向社会公布“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具体路线操作流程、办理窗口”和“免费参观景区园区的具体目录清单及操作流程”,做好试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5月1日起,泉州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将可以免费乘坐辖区内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景区园区。
具体优待对象、内容、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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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对象
具有泉州市户籍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人员)。
二、优待内容
(一)公交优待内容
泉州籍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凭身份证、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到公交运营企业指定的窗口办理免费乘车手续,可免费乘坐泉州中心市区及县(市、区)常规公交线路【不含跨区域公交线路、定制公交、泉州古城旅游观光电瓶车(俗称“小白”)等非常规公共交通】。
(二)景区园区优待内容
泉州籍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凭优待证免门票参观游览泉州市域范围内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景点,景区或园区内其它收费项目除外。
三、有关事项
(一)乘坐城市公交车的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应携带优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公交运营企业指定网点办理激活免费乘车功能等相关手续。未持证和持未激活优待证的,乘车不享受免费待遇,应按所乘车线路票价购票。免门票游览景区园区时,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需要同时持有优待证、身份证,配合查验。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或买卖。
(二)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及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持原有效证件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泉州交发集团及各公交运营企业、泉州文旅集团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做好试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4月20日起,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将开始试运行“免费乘坐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景区园区”;4月30日,将举行“免费乘坐公交车和免门票游览景区园区”启动仪式。
(五)泉州台商投资区免费乘坐公交车政策按原实施的相关协议执行。
泉州市将陆续推出
含金量更高的优待政策
着力营造尊崇退役军人
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浓厚社会氛围
更好地推动新时代双拥共建工作
打造泉州新时代双拥模范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