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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倡导的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为扎实开展纪念活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微官网从2月2日起开设“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专栏,深入报道双拥运动80年来特别是新时代10年军地军民携手奋进取得的辉煌成就,回顾本地区本部队双拥实践,重点宣传军地联手在助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支持部队加强练兵备战、促进人民幸福安康等方面内容,总结经验做法,宣扬先进典型,浓厚爱我人民爱我军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军民投身新时代双拥工作。
“挂牌以来,成功调解涉军离婚、抚养费、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纠纷7件,接受法律咨询35人次。”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简称同安法院)发布数据显示,该院“军嫂法官调解室”成立以来,通过“过来人讲过来事”“身边人讲身边事”等方式,在拉近与部队、军人、军属的距离同时,有效助力做好涉军维稳调解工作。
据悉,结合诉源治理及多元纠纷化解的工作经验,同安法院整合法院军嫂和部队军嫂力量于2022年7月率先成立了军嫂法官调解室,由6名在法院工作的军嫂及2名法官组成。成立至今,她们与部队军嫂调解室对接,帮助法官对进入诉讼的涉军案件进行调解并取得良好成效。
法院军嫂牵手随军军嫂
同心护航军人利益
据介绍,挂牌以来,同安法院军嫂法官调解室已为部队军嫂调解室的随军军嫂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6次;通过随军军嫂、部队军嫂调解室整理搜集部队官兵法治需求15项。
“军嫂法官调解室的设立,破解了部队因距离产生的沟通不畅问题。”工作人员介绍,此举得益于法院军嫂牵手随军军嫂的优势互补:随军军嫂生活在部队家属院,长期与军人、军人家属接触,能第一时间了解军人及军人家属面临的涉法涉诉问题,而在法院工作的军嫂,具有较为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纠纷化解实践经验等——因此,通过积极畅通两端军嫂之间的沟通,有效保障军人利益、合法权益。
同安法院军嫂法官调解室成立不久,军嫂、法官助理林霞玲就接到一个求助电话。电话那头,部队军嫂调解室随军军嫂吴静说,所在部队一名现役军人买卖房屋出了纠纷,“他人现在在外地驻训,委托我们帮忙处理这事。”
原来,军人李涛(化名)向张女士出售一套房屋。双方约定尾款5000元作为物业交割金,待房子过户并结清所有物业费用后,张女士再向李涛支付。李涛依约向张女士交付了房子、配合办理了过户手续并结清了物业费,但张女士却以李涛拆走房中一台电视为由不愿支付尾款。
为妥善处理这一涉军人房屋买卖纠纷,林霞玲与吴静一同走访相关房屋中介,了解双方买卖房屋时的有关约定,获知了事情经过:当时双方口头有约,李涛可以带走有结婚纪念意义的那台电视,但并未将该约定写入合同中。
随后,林霞玲与吴静联系张女士,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张女士知错即改,当即支付了尾款。妥善化解了这起纠纷,远在外地驻训的李涛得以心无旁骛地投入训练中。
法院军嫂携手心理导师
军人不再烦忧“家事”
“我感觉自己做得挺好的,她还是不满意。我们最近训练压力挺大的,我不知如何是好……”
同安法院军嫂法官调解室法官助理覃娟是一名军嫂。她接到了现役军人小马的求助电话。小马告诉她,妻子最近常和他闹矛盾,甚至多次表示要起诉离婚,这让他颇感烦恼无奈。
深知家事牵动军人心,覃娟迅速与同安法院家和暖心驿站的驻院心理咨询师郑燕萍取得联系,邀请她帮忙一起开展疏导工作。经过沟通交流,很快就弄清事情原委:因为孩子的学习、与公婆的相处等问题,小马的妻子小丽感觉力不从心,导致与丈夫闹起了矛盾。
此后,军嫂法官调解室及时与小马父母取得联系,侧面了解家中相关情况并叮嘱他们多体谅儿媳一人在家的辛苦,支持小马安心扎根军营;覃娟和心理咨询师则结合自身经历与小丽推心置腹谈心,互相“吐槽式”交流带娃的经验等,慢慢打开了小丽的心结,助其与小马重归于好。
其实,上述案例是同安法院军嫂携手心理咨询师解决军人婚姻家事烦忧的一个缩影。自挂牌以来,已累计接受军人军属心理咨询8人次,有效推动涉军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前端预防。
“守护好官兵的小家,才能让他们安心保卫大家。”工作人员介绍,同安法院军嫂法官调解室通过与本院家和暖心驿站联合协作,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邀请驿站常驻心理咨询师参与纠纷调解、审判,积极为遇到感情问题、家庭出现矛盾的军人、军人家属提供心理咨询,开展婚姻关系指导,及时为军人军属释放“心”情绪、注入“心”能量。
法院军嫂联手资深法官
依法化解涉军纠纷
不仅如此,同安法院军嫂法官调解室还充分挖掘和发挥法院专业优势,根据案件特性,邀请调解经验丰富、专业对口的法官加入个案调解。而“资深法官+军嫂”的组合,在准确把握涉军纠纷案件的特点和当事人诉求、保证充分的释法说理的同时,有效引导涉军案件当事人在合理的预期中接受调解方案。
卫国系驻同安某部队军人,其与妻子小金相亲不久后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因婚前彼此缺乏了解,双方婚后常因琐事产生矛盾。小金遂向卫国提出协议离婚,卫国为了孩子不同意。
小金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坚持离婚,并为此多次信访至卫国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其后,虽经部队领导多次调解,但二人在离婚、婚生子的抚养、离婚补偿金等方面的诉求始终存在较大差异。小金因双方的纠纷悬而未决,进而拒绝让卫国探视婚生子,婚生子也因与父亲聚少离多,与父亲产生了距离感。
之后,小金向同安法院起诉离婚。因系涉军案件,为尽快解决该案纠纷、帮助部队稳定军心,同安法院启动涉军绿色通道,将案件分配给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办理,并由军嫂法官调解室根据案情进行前期调解。一开始,因为对彼此成见很深,双方均不愿意沟通。
“你住过的营区,我曾经也住了10多年。”军嫂法官调解室的法官助理覃娟一句话,拉近了和双方的距离。渐渐地,双方都向她倒起了苦水……眼见时机成熟,承办法官适时对双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孩子不应成为一方的筹码,你们应妥善处理双方的关系,友好协商,相互配合,共同履行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多加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学习社交情况,积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拉近与孩子的心理距离,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密的亲子关系……”
最终,经过一番努力,覃娟说服小金在补偿金方面稍作让步,而承办法官对婚生子抚养、探望权等进行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分析各自的诉讼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劝服两人同意通过调解方式离婚并解决婚生子抚养、离婚补偿金的支付等问题,妥善解决这起涉军纠纷,助力官兵稳定军心。
“深入推进司法拥军工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重要政治使命和司法职责。”同安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涉军案件无小事,一直以来,同安法院用心用情用法解决涉及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的纠纷案件,让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真正成为部队和官兵的坚强司法保护屏障。其中,该院军嫂法官调解室作为同安法院军地协同司法服务中心的重要下设机构之一,通过定点定向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帮扶,充分发挥解纷作用,提前化解官兵的个人、家庭纠纷等,进一步完善了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增进了军政军民团结。
据悉,在涉军维权工作方面,从2007年起,同安法院就设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协调指导小组”和涉军案件合议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妥善审理涉及军人军属及部队案件,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和部队的合法权益。此外,该院还不断加强涉军维权普法宣传工作,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