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我为老兵办实事实践活动
近日,武夷山市住建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军人军属购房优惠若干措施》的通知(武建〔2023〕120号)文件,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部队现役官兵、全国持有退役军人优待证、消防救援证件的人员及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在武夷山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非住宅商品房(指商业店铺、办公写字楼、商业公寓,不含车位),可申请购房补贴每平方米300元,并免缴2年物业费。武夷山市财政共安排2000万元购房补贴资金,按申请时间顺序发放,用完为止。
据悉,这是武夷山市今年自推出面向全国退役军人持优待证免费游景区、乘城市公交等政策,推出的又一项重要优待政策。下一步将陆续出台与退役军人生活紧密相关各方面的优惠政策,持续高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升优待证的实用性、便民性、优惠性,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成色更足,谱写武夷山全国双拥模范城新华章。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74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903号 闽ICP备18028112号 中文域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务
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 位访问者
主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划财务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