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3-01-30 16:26 浏览量:{{pvCount}}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有关情况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联系。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36号海峡人才大厦11层

电话:0591-87591876

邮编: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助力退役军人工作发展、提高政务公开质效、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坚持常态化、长效化,高质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制度机制,推进工作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把方向、抓落实,专题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做好工作梳理“回头看”,督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二是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印发《省退役军人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以及“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分项工作计划,对标对表逐一抓好落实。三是紧盯关键环节,强化推进落实。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部署会,确定工作计划,分解职责任务;季度召开推进会,分析形势任务和推进落实情况,提出下步工作重点,开展常态化业务工作培训;年底组织“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督促问题整改,提升工作落实质效。四是坚持监督考核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绩效考核指标内容,明确指标权重占比5%,精准细化各类指标项目,年底梳理工作“算总账”,把各部门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切实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及时问效问责。

(二)坚持常态长效,提升公开质效。2022年,我厅坚持常态公开原则,落实工作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效。1.按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发布信息63条。及时在官网发布《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份规范性文件,同步进行文字解读;依规发布我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预决算情况公开发布,按规定公布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对“三公”经费情况进行详细说明;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做好信息发布。2.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全年接收办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完毕收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坚决依法依规保障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获取政府信息权力,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办理答复程序规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保障作用。3.加强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全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40篇、政策问答50条、回应关切类信息74条,办理回复厅长信箱咨询件319件特别是关于退役军人思想引领、接收安置、就业创业、尊崇优待、困难帮扶和烈士纪念褒扬等重点工作或重要政策文件,制作和转发图文解读8篇,开展在线访谈8期、意见征集5期、网上调查5期,深入细致介绍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深入浅出解读政策文件,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切实让政府信息传播出去、把意见建议收集进来,确保政策文件接地气、工作重心不跑偏。

(三)坚持突出重点,精准解读发布。2022年,我厅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推进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提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1.持续发布、转发疫情防控信息,大力宣传报道退役军人志愿者防抗疫情典型。2.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教育培训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退役军人就业招聘、技能培训信息。3.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访谈解读、制作政策图解、开设政策问答,助力优待证申领发放。4.针对《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军人退役一件事”和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等重要文件重点工作,有侧重地解读政策规定,介绍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四)坚持稳中求进,畅通公开渠道。2022年,我厅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度,稳扎稳打,协同推进,逐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1.投入专项资金,开展厅官网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增加长者浏览模式和无障碍浏览模式。2.开设“规划计划”和“统计信息”专栏,归集发布相关政府信息。3.新增政策问答栏目,梳理提炼重要工作或政策文件中,服务对象普遍关注、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关键点,按照业务分类,以一问一答形式呈现,方便服务对象直接获得、直观了解感受“网购式”体验。4.打通“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福建双拥”微信公众号,实现政府信息协同融合发布。5.打造信息宣传矩阵,推出“东南网-军民情”专栏、播放“军民情”广播节目、开设广电网络“退役军人影视专区”、编撰《福建烈士英名录》《八闽英烈传》《福建退役军人事务年鉴》,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搭配互补,图文声影多栖组合,提高退役军人工作信息传播率,提升服务对象知晓率和获得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发布时效性、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引导服务对象参与政策文件拟制及相关征集调查活动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和范围需进一步加强

下步改进措施:一是重点抓好建议提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统计数据和财务预决算等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归集和发布,力求准确、规范、及时。二是多渠道协同发布相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公众参与度和征集调查力度。三是结合年度办公室业务工作培训,邀请政务公开业务专家授课,组织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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