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就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向系统发出通知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0-02-01 16:18 浏览量:{{pvCount}}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省退役军人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动员引导全系统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和头等大事,积极发挥体系优势和功能作用,广泛动员全系统工作人员及广大退役军人,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动员广大退役军人充分发扬部队优良作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冲锋在前、敢打硬仗,以实际行动捍卫人民利益、守护公共安全。要通过物质的、精神的、心理的多方面务实贴心的措施,关心关爱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舆论引导,通过官网、官微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服务对象宣传防控知识,切实把疫情特点、防控措施要求、防控救治政策等讲清楚,让服务对象明白疫情的严重性、采取防控措施的重要性,切实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特别是镇村两级服务站要立足“一贯到底”的优势,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加强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积极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全省各地军休服务管理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等,要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做好宣传防控、物资保障、优抚服务等工作,对行动不便和重度伤残的服务保障对象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做好发热服务保障对象及时诊治,防范发生次生问题。各军供站要随时待命,保证接到保障任务时能够及时响应、迅速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对各级烈士纪念设施实施临时闭园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不组织、不接待聚集性祭扫活动,可鼓励烈士家属和社会各界进行网上祭扫。

  《通知》要求,积极宣传引导,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信访联席办通知,自1月30日起,厅机关群众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原则上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各级退役军人信访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信访工作,认真做好公告宣传,积极倡导通过写信、打电话、网上信访等方式反映诉求;对群众信访诉求,要及时受理,加快办理,能快则快,全面提高信访群众满意率和获得感。各地可结合实际决定是否暂时停止接待来访,并向社会公布。仍然接待来访的,必须做好预案、加强防护,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以及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一次综合检验,作为考验和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重要机遇,激励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发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挺身而出、扎实工作,坚定站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要及时总结宣传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来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在全力防控疫情的同时,要认真开展业务工作,既要科学防控,又要担当尽责,合理安排时间、科学调配力量,确保我省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取得实效。 

  据悉,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其余厅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1月31日、2月1日分别召开厅专题会议和厅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省委和省政府有关精神;向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下发本系统疫情防控六条措施;印发《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动员全系统强化担当、科学防控,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