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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0-04-10 16:45 浏览量:{{pvCount}}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省(中)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加强“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工作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展现退役军人风采,进一步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2020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推选出一批先进退役军人典型人物,树立精神标杆,充分展示我省广大退役军人自觉珍惜荣誉、永葆本色、积极作为、自强不息、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崇尚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营造全社会关心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

  二、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评选范围和推选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应为户籍在福建省建档立卡的退役军人,包括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离退休干部、复员军人等。

  (二)推荐名额:按照富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和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的要求,原则上不推荐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推荐3名候选人,省(中)直单位各推荐1名候选人。

  (三)表彰名额:全省评选表彰“最美退役军人”10名,“最美退役军人”提名奖10名。

  四、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和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和尊崇宪法,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实绩业绩突出。传承弘扬人民军队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本色,在平凡工作岗位上甘于奉献、辛勤劳动,做出突出贡献;诚实守信、崇德向善,热心公益事业,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模范作用突出;自主创业,守法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对促进退役军人和带动社会其他人员就业创业发挥积极作用;在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或完成重大任务中表现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遵纪守法,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有突出贡献;锐意进取,积极作为,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变所在系统和单位面貌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

  (三)群众基础扎实。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尊崇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能始终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退役不褪色;有品行、有修养、有定力、有追求;坚持克己奉公,扶危济困,竭力为民,群众认可,在社会上信誉度高。

  (四)一贯表现良好。所推荐的候选对象原则上应获得市(厅)级单位以上相关奖励、表彰等荣誉或相关事迹在市级以上媒体上作过宣传报道。

  五、评选办法程序

  采取属地择优推荐、省级综合评定的办法进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中)直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候选人推荐,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组成“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具体组织实施本次评选活动,评选结果报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审定。评选推荐对象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广泛发动。各级要层层发动,特别要动员企事业、基层一线的广大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广泛征集线索材料,深入挖掘身边退役军人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感人事迹,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举办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活动,不断扩大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逐级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透明、民主择优、逐级申报的方法。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各单位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基础上,经单位党组(委)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评选表彰活动小组办公室上报。

  (三)省级评审。省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各地、各单位的推荐情况,综合投票结果、典型事迹先进性、影响力等因素,采取初步审核、网络评选、集中评审、公示、确定审批的环节和流程最终评选出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和“最美退役军人”提名奖人选。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筹划部署,切实履行职责,严密组织实施,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评选标准。要以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实事求是审核把关,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需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推荐企业负责人和其他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需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意见,同时要充分考虑其一贯表现,宁缺勿滥,确保推选出来的典型立得住、过得硬。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地各部门务必于5月30日前上报初审对象及材料,6月10日前报送正式材料。每位推荐对象须报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并附2寸红底电子版正面照。所有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审批表、3000字事迹材料、300字简要事迹和审查公示情况等内容)盖章后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版按上述时间节点报省“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591-87591173 电子邮箱:fjzmtyjr@163.com

  附件:“最美---”附件.docx

   1.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2.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3.3000字 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式样

   4.300字 简要事迹材料报送式样

   5.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政审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0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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