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委托,对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福建展区布展及参展组织服务的下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HXCG2022011
2、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等内容:详见磋商项目一览表
3、磋商文件购买(办理报名手续)时间、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4、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6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温馨提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6、磋商时间:[2022年6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7、资格标准:
(1)磋商响应声明;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声明函及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②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按本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及磋商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③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特定条件):
③-1中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参与,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有关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我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9、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91-88363659
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邮编:350002
项目负责人:高林建
联系电话:18750333178
11、购买磋商文件、递交磋商保证金及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服务费汇入账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名: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福大支行 |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
账 号:35001884000052501229 |
账 号:118100100100072481 |
注:1.投标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HXCG2022011投标保证金”。 |
供应商应知
1、购买磋商文件(办理报名手续)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詹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60550-803,
电子信箱:149438161@qq.com
(注:非招标文件购买事宜,请联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购买磋商文件方式:
A.现场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
B.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的磋商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标书款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贵公司相关信息(含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参与磋商的项目名称及磋商文件编号等)编辑完整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2、开具发票事宜: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若为个人转账,则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或缴纳代理服务费(只能公对公转账),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除外。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我司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3、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
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另册制作一套并加盖公章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提交。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磋商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送至或邮寄至我司退回保证金(不接收传真件)。否则由此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我司概不承担责任。
★4、关于供应商名称: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购买磋商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拒绝接收名称不符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将导致报价无效。
附: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服务期 |
品目最高限价(元)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
1 |
1-1 |
首届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成果展陈交流活动福建展区布展及参展组织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会展结束 |
497200 |
497200 |
8000 |
详见第三章 |
注:
1、以上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2、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最终结算依据各项目内容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按时结算,但不得超过项目总预算。
4、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或服务或工程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修改、审定、建造、加工、材料、设备、施工、安装、检验、包装、运送、装卸、保险、现场调试、缺陷修复、验收、售后服务、相关许可登记办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