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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2023-05-31 09:06 浏览量:{{pvCount}}

一、项目编号:[350001]AQC[CS]2023002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税网天运(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区14层中税网

180,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退役军人事务厅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中税网天运(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1-1

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

福建省五地市(福州,三明,南平,宁德,平潭)2021年度、2022年度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涉及资金约10亿元人民币。除上述五地市本级外,还需对相应地市抽取两个到三个区县局进行延伸审计(具体区县由采购人视情况抽取)

12021年度、2022年度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审计,要求成交供应商至少须派出2组,每组至少须配备3名审计人员,且每组选派人员中至少应有1名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审计师,其他人员具有3年以上行业工作经验。审计人员在进组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项号1) (2)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齐配强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具备独立开始审计业务的能力,并按专业持证上岗。工作期间,要服从审计组的领导和任务分配,服从出差调遣,任务没有完成不得提前退出。(项号2) (3)采购人根据审计任务负责组成审计组,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派员参加审计组至现场开展审计工作。(项号3) (4)成交供应商及派出参与审计的审计人员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采购人须保密的相关文件严加保密。除非国家行业审计执业准则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我单位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项号4 3、工作进度及提供审计资料:审计工作进度由审计组组长把控。预计6月份完成审计工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于731日前向采购人提交被审计的独立审计报告,提供纸质审计报告3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同时提供审计工作底稿一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项号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11,800.00

1-2

审计服务

审计服务

本项目为退役军人事务厅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人应对福建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福建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福建省武夷山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应对福建省退役军人人才开发中心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1)供应商接受委托任务后,与委托方进行深入交流,仔细研究相关资金申报指南,梳理确定专项审计要点,收集查阅相关资料,制定专项审计工作方案,细化出专项审计需关注的重点问题。(项号12) (2)供应商对福建人民武装学校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采购人需要供应商单独提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项号13) (3)供应商合同签订后,20235月份进场对福建人民武装学校、福建省武夷山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进行相关专项审计。(项号14) (4)对照申报指南,对审计对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梳理、分析,整理查阅资料,发现疑点、难点,确定企业需补充提交的资料清单。(项号15) (5)组建专项审计小组,并对成员开展项目相关内容的培训,由专项审计小组对审计对象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收集证明材料。(项号16) (6)严格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审计任务和审计要求开展审计,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保证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项号17) (7)审计过程中,要按照规范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提出的意见恰当,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沟通反馈。(项号18) (8)专项审计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与审计对象有关联的人员,不得参与审计。所提供的参审人员在服务期内,若发现不能胜任工作、违反采购人的纪律,采购人可要求成交人调换参审人员。(项号19) (9)专项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参与审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守秘密,未征得审计对象同意,不得将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对外提供和发表。未经同意不得以(福建省商务厅)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项目审计人员的身份开展培训、指导项目申报等。(项号20) (10)供应商有关工作人员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收受审计对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得向审计对象摊派任何费用。审计期间审计工作人员食宿差旅费等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受托会计师事务所需做好评审的保密工作,未经委托方同意,审计结果不得对外发布,告知被审计方。(项号21) (11)受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将委托的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项号22) (12)受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隐瞒、违规变更查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和虚报工程结(决)算的问题;受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私下就审计事项与被审计方相关人员进行任何接触,不得与被审计方商谈审计查出的问题。(项号23) (14)受托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接受与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宴请,不得接受被审计方给予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信用卡等,以及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补贴和其他礼品;受托会计师事务所派出的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被有效投诉的,采购人除相应扣减要支付给成交人的费用外,可视情节解除与成交人的服务协议。(项号24) (15)工作进度及提供审计资料:审计工作进度由审计组组长把控。预计8月份完成审计工作,并要求成交供应商于93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被审计的独立审计报告,提供纸质审计报告3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同时提供审计工作底稿一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份)(项号25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68,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蔡子科

评审专家:

邓琦、姚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部分金额按0.8%计取。2)收取方式: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公司帐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支行;开户名称:福建省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3043429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退役军人事务厅审计服务采购项目:2709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变更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采购人不接受评审报告,理由:资格审查错误;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9-11

联系方式:0591-8502515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121008

联系方式:0591-87816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谦诚经办

电话:0591-8781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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