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做好2025年第一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的函》(闽职转办函〔2025〕1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系统新增“残疾军人专用车辆免费停车”申请事项,经与各联办部门会商,现将《残疾军人专用车辆免费停车申请事项办理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9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残疾军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申请事项办理流程
一、服务对象
办理对象:持有效《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C2、C5)、行驶证的残疾军人或残疾人民警察。
二、申请依据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8部门关于落实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专用车辆免费停放政策的通知》
三、相关申请材料
1.《残疾军人证》或《伤残人民警察证》
2.身份证(必要,读取电子证照信息)
3.本人持有的驾驶证(必要,且准驾车型为C1、C2、C5,读取电子证照信息)
4.本人持有的行驶证(必要,读取电子证照信息)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上申请
申请人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闽政通APP、中国福建小程序),选择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以下简称:一件事),点击“残疾军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申请事项,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后,系统自动推送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核,限时办理。
(二)审核
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分发的残疾军人或残疾人民警察提报的基础信息后,依申请核验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信息。身份核验通过后,通过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
(三)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专用车辆免费停放
省残联收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送的残疾军人专用车辆信息(含个人基础信息、准驾车型、有效期限、专用车辆车牌号等数据)后,于每年7月30日、次年1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残疾军人专用车辆信息分发至县级残联部门推动落实专用车辆免费停放。
五、办理时限
(一)预审、分发
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收到办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数据分发工作。
(二)残疾军人专用车辆免费停放
省残联收到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供的数据,每半年将“三证合一”信息交换至县级残联,县级残联负责将数据提供给属地交通、国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交通运输、国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系统配建、监管企业建设的停车设施录入数据,落实免费停放政策。
六、事项申办流程图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上级部门网站
省政府部门网站
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网站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74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0903号
闽ICP备18028112号 中文域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务
您是本站第 {{siteCount}} 位访问者
主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划财务处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
闽政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