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工作的通知
闽退役军人厅〔2021〕51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重要回信精神,落实省委“三四八”工作机制,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部署和我厅实施方案安排,现就进一步做好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调研,精准掌握基本情况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在前一阶段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基础上,结合落实推进建档立卡、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以及换发新式残疾军人证件工作,组织机关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上门走访残疾退役军人,深入细致了解其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建立完善残疾退役军人家庭生活、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困难及诉求等方面档案,更加精准掌握辖区内残疾退役军人基本情况,使各项服务保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要给予更多关心关注。

二、热情服务,认真做好证件换发。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今年要换发新式残疾军人证件,8月1日起旧证将作废。目前新式证件打印已基本完成,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讲究方法方式,宣传政策法规,做细做实服务保障,及时将新证发放至每位残疾退役军人手中,确保他们的待遇落实到位。

三、尊崇关怀,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办实事。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常态化联系残疾退役军人和前一阶段开展助残日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七一”、“八一”、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残疾退役军人活动,具体了解他们的急难愁盼问题,分类分级明确解决办法、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真正把实事办实。可联合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和志愿者,引入社会力量,凝聚多方资源,采取上门慰问、走访座谈、集中活动、视频连线等多种形式,加大物质帮扶和精神关怀力度,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送到残疾退役军人身上。

四、重在实效,常态化开展医疗巡诊。省退役军人厅将持续组织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联合部队和地方医院,以及爱心企业、志愿者等,前往各地常态化开展面向残疾退役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医疗巡诊活动。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要将常态化医疗巡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对每一次巡诊都认真研究,充分准备,全心投入,保质保量完成。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配合,精心组织,全程参与,做好服务保障;同时通过组织健康体检、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宣传医疗保健知识等方式,多方面满足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健需求,特别要尽心尽力帮助一至六级残疾退役军人解决医疗困难。

五、积极筹备,适时组织短期疗养。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落实医院新建短疗楼后期相关配套工作,尽快具备开展短期疗养的硬件、软件条件。省厅将适时分批组织包括残疾退役军人在内的优抚对象,参加部里和省厅组织的短期疗养活动。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主动作为,有效整合利用系统内外资源,探索开展面向残疾退役军人的短期疗养活动,努力为他们办好事。

六、加强宣传,讲好关爱残疾退役军人故事。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要深入挖掘和搜集整理优秀残疾退役军人先进事迹,用好身边典型,创新宣传途径,通过座谈会、演讲会、报告会等形式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官网官微等平台,讲好优秀残疾退役军人不忘初心跟党走的光荣故事和各地关爱残疾退役军人等革命功臣的暖心故事,在八闽大地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大力弘扬英雄精神的浓厚氛围。

七、履职尽责,把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满腔热忱做好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工作。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多元投入,多方助力,努力为残疾退役军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服务,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实践,随时上报好的做法,省厅将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12月20日前,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局将本地开展关爱残疾退役军人工作情况书面上报省退役军人厅。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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