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426-0600-2025-00013
  • 文号:闽退役军人厅函〔2025〕1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生成日期:2025-03-13
  • 标题: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8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8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时间: 2025-03-13 15:01

  闽退役军人厅函〔2025〕18号

  答复类别:B类

 

省医保局:

  吴思旺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六十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的建议》(第188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福建是红色圣地、人民军队的重要发祥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做好社会优抚工作具有深厚的红色底蕴、光荣的革命传统、独特的政治优势。省退役军人厅高度重视优抚工作,逐步完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工作体系。一是完善政策制度。2022年2月,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国家116项优待项目基础上,我省细化实化涉及荣誉、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优待等8个方面具有福建特色和拥军尊崇的153项优待项目,特别是在医疗优待上,要求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应当为优抚对象开通优先窗口,在醒目位置张贴优先标识,提供普通门诊优先诊查、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常态化组织优抚医院,为优抚对象优惠体检、入户巡诊、集中义诊、短期疗养,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二是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工作。加强与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方式多元、渠道多样的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体系。将帮扶援助资金列入省级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设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资金(500万元/年),广泛开展“困难老年退役军人康养慰藉、困难退役军人家庭大病医疗救助”等救助项目;联合社会力量开展“情暖老兵”系列公益活动,推出“八闽拥军光明行”活动,依托东南眼科医院提供精准服务近3万人次,帮助701名退役军人及军烈属免费手术,恢复光明;开展“情系老区苏区·关爱退役军人”大型公益活动,为退役军人、军属提供癌症早期筛查及眼疾检查服务;组织全省开展“百城千企暖兵心”活动,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以结对帮扶形式,鼓励引导更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益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参与退役军人关爱工作,全省参与帮扶企业超600家,帮扶对象达1500多名,让全省优抚对象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借鉴吴思旺代表的建议,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积极落实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积极为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题,确保优抚对象享受医疗优待政策落实到位。持续加强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工作,开展优抚对象救助帮扶等工作。二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报纸、户外广告、互联网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我省优待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进一步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财政、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深入开展相关调研,逐步制定完善六十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医疗优惠优待事项。

  领导署名:蔡静南

  联系人:潘永意

  联系电话:0591-85025181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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