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426-0600-2022-00043
  • 发布机构: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生成日期:2022-09-08
  • 标题: 关于办理2022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手续的公告
关于办理2022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手续的公告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时间: 2022-09-08 17:42

  现将2022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我省笔试加分政策办理加分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手续

  符合我省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一)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符合原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有关规定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需提供以下加分证明材料:退役运动员需提供退役证明、获奖证书。退役士兵需退役证,获得优秀士兵的需提供优秀士兵证书或优秀士兵登记(报告)表,荣立三等功、二等功的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或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统招)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前相应学历毕业证书、退役证;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统招)大学生在学期间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需提供毕业证书、退役证。

  (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符合《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有关规定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发放的相关证书。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专门职位招考优惠政策。

  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如果存放在个人档案中,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二、其他事项

  请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2年9月9日上午8:00至2022年9月16日下午5:00,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分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邮件名称设置为姓名+报名岗位)发送至所报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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