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426-0600-2024-00002
  • 文号:闽政烈〔2024〕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生成日期:2024-01-17
  • 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柯佳勇、胡旭东、陈祖严等3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柯佳勇、胡旭东、陈祖严等3位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时间: 2024-01-17 09:41

福州市人民政府

市《关于评定柯佳勇、胡旭东陈祖严等3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20232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柯佳勇,男,汉族,1981年6月22日出生,籍贯福建省永泰葛岭镇,户籍福建省永泰樟城县府路45号中共党员,2003年3月参加工作,生前系永泰县公安局塘前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

胡旭东,男,汉族,1997年5月3日出生,籍贯湖南省邵东县魏家桥镇,户籍湖南省邵东县魏家桥灰仓18组15号,2022年3月入职,生前系永泰县消防救援大队葛岭消防救援站三班政府专职副班长

陈祖严,男,汉族,1992年9月17日出生,籍贯福建省永泰城峰镇,户籍福建省永泰城峰马洋小区271号2018年7月入职,生前系永泰县消防救援大队葛岭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驾驶员。

2023年9月5日,柯佳勇胡旭东、陈祖严同志执行防抗台风“海葵”抢险救灾任务中,为营救被困于永泰县塘前乡赤鲤村附近两名群众而牺牲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柯佳勇、胡旭东陈祖严同志为烈士。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