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省(中)直各单位,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国、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精神,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学习先进典型崇高精神和优秀品质,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讲好新时代八闽退役军人奋斗故事,宣扬先进典型事迹,展现优秀退役军人可亲、可敬、可学的良好形象,立精神支柱、树价值标杆、育时代新人,激励引导全省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永葆本色,接续奋斗、砥砺前行,聚焦中心大局,勇担新的历史使命,唱响奋进时代强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主办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三、活动安排
(一)深入挖掘典型。坚持群众路线,拓宽渠道、创新方式,广泛动员退役军人和干部群众踊跃参与,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发掘先进典型事迹;注重统筹兼顾,综合考虑行业领域、事迹类型、年龄性别等因素,进一步着力关注青年典型,切实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把实绩突出、事迹感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
(二)逐级择优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好中选优的方式和原则组织推荐工作,拟推荐对象应按照有关规定,书面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法院、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社会征信管理等部门意见,确保政治过硬、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无违纪违法等问题。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后,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4月15日前推荐报送3名对象、省(中)直单位视情推荐(每个单位不超过1名)。各地各单位推荐时应注重关注青年典型,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上不推荐机关处级及以上干部。
同时,按要求将推荐报告、“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汇总表、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简要事迹300字及相关照片、政审材料等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纸质版报送至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联系人:罗勋章,电话:0591-85025132,电子版发送至:fjzmtyjr@163.com(相关附件材料模板请登陆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下载)。
(三)集中遴选评审。主办单位将综合各地、各单位推荐情况,依据评选办法组织进行评选,遴选确定15个“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并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官微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等程序后,确定2024年度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人选。同时,从中再遴选3--5名作为2024年度“全国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
(四)举行发布仪式。“最美退役军人”人选产生后,主办单位将适时举办发布仪式,面向社会公布“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邀请军地有关领导和2024年度“最美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等出席相关活动。
(五)深入宣传报道。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设置专题专栏、制作公益广告、创作文艺作品、推出系列融媒体产品,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典型事迹和优秀品格;注重丰富宣传形式,通过拍摄微视频、制作访谈节目、创作舞台剧等形式,塑造生动的人物形象,宣扬他们把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怀融入工作岗位、把牺牲奉献回报社会大众的感人事迹,展现退役军人良好精神风貌;注重加强对先进事迹的深入挖掘、精心提炼,突出时代意义和精神内涵,以事感人、以情动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思想引领和感召激励作用。
(六)创新主题实践。以“喜迎国庆·老兵建新功”活动为载体,将学习宣传活动作为持续深入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策划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巡回宣讲活动等。以选树宣传“最美退役军人”为抓手,聚焦传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注重将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到实际工作中,融入到为社会服务、建功新时代的生动实践过程,推动学习宣传活动走深走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要高站位部署、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动,有力有效推动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二)突出思想内涵。注重将学习宣传活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庆祝活动有机融合,与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有效结合;将学习宣传活动作为涵养家国情怀、激发爱国热情的重要载体,将学习宣传过程作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凝聚团结奋斗力量的过程,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三)严格评选标准。严格按照推荐评选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自下而上、好中选优,层层选拔;要突出推荐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确保典型立得住、过得硬,经得起实践检验。
(四)深化宣传效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典型宣传的特点规律,推进学习宣传活动理念、形式、手段等创新,重视加强与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的联动协作,更多采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推出更多真实、生动、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有效扩大传播效果,持续提升学习宣传活动质效。
附件:1.“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及填表说明
2.“最美退役军人”征求意见表
3.“最美退役军人”推荐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4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最美退役军人”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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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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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正面
一寸免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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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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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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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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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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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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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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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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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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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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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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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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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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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得
奖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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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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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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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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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委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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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直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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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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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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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一式3份。
填表说明
1. “照片”一栏,纸质版材料可直接彩色打印。
2. “政治面貌”一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如为民主党派,填写具体党派名称。
3. 涉及时间填写,精确到月份,如1981.12。
4.“退役身份”栏,填写计划安置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军休干部、退休士官等。
5. “通讯地址”一栏,精确到所在街道、门牌号或者所在村。
6. “获得奖励”一栏,填写格式如,**年*月,被**授予**称号;**年*月,被**评为**;**年*月,荣获**。
7. “简要事迹”一栏,请对其核心事迹进行准确提炼概括,限制在300字以内,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附后。
8.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由所在单位或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以设区市为单位推荐的应签盖各地宣传、退役军人部门的印章;省(中)直单位推荐的对象盖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即可。
9.“征求意见表”,所有推荐对象均需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仅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负责人的,须征求企业所在地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社会征信等部门意见。
10. 正文填写,中文采用仿宋,西文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为四号,行距根据表格内容可进行调整。
11. 表格填写不超过3页,填写请注意表格样式整齐美观。
附件2
福建省“最美退役军人”征求意见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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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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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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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正面
一寸免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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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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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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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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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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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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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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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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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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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部队及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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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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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机关、事业、企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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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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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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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人事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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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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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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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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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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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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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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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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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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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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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管理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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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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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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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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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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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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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监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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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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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征信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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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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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相关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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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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