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时间: 2021-01-12 10:45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大路36号海峡人才大厦11层

电话:0591-87591876

邮编:3500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规定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聚焦六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充实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由厅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落实好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责任到位。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工作运行体系的基础性内容,与公文办理、信息技术、新闻宣传和年度重点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并制定完善了《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存档等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实现新提升。

(二)加强信息管理,依法主动公开。结合《退役军人保障法》指定出台和“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梳理厅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21项,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部署废改立不适用《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旧有政策制3项。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坚持依法、准确、主动、及时的原则,对厅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格式进行统一改版、规范管理,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和各大主流媒体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确保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通过厅官方网站、公共查阅场所和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主动公开厅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简历、通知公告、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279条,其中厅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浏览量达90余万次。

(三)贴近退役军人,及时回应关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重点关切,全年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依自然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件(2020年4件、2019年接转3件,网上申请6件、信函申请1件)。聚焦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普遍关注的社保接续、安置就业、优抚褒扬等多项工作,通过印发3万册宣传折页、刊发25篇报纸新闻、推送1035篇微信、录播24期“军民情”广播节目等方式全面公开政府信息,覆盖面达550多万人次。同时,厅长陈奕辉、厅二级巡视员李提金、方彦国和优抚褒扬纪念处处长陈勇等同志,围绕退役军人投身疫情防控、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和抗美援朝70周年纪念章发放等社会关注热点,接受福建新闻联播、福建日报、东南网等媒体采访,详细介绍有关情况,有效提升退役军人工作知晓率和影响力。

(四)规范提升平台,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考评和机关效能管理工作体系,细化工作指标3大类、5小项,实行工作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三结合”。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指定先后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资金12万元,聘请专业团队协同办公室、规财处2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厅官方网站日常运行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

9541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四)

不予

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对于适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辨析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还不够健全,尚未形成协调配合、无缝衔接的机制。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管理和内容呈现方式创新等方面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适时邀请省政府办公厅专业人员来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精准区分退役军人工作中涉军涉密和适合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促进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及省政府办公厅要求规范、科学、有序开展。三是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1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考评和机关效能管理工作体系,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量化考评和情况通报,确保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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