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总结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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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退役军人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着力在“建机制、抓队伍、强阵地、求实效”等四个方面下功夫,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积极推动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实现新提升。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厅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厅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厅办公室(政务公开办)指派专人负责、各处室(单位)指派1名联络员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2021年以来,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预决算公开实施办法》等8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厅政府信息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水平。2021年,厅组织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期,进一步提高了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水平。
(二)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我厅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发布和解读,全面梳理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一步规范和公开机构设置信息,严格按时间节点公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并及时公开发布结果,除因当年未招录公务员、以及“十四五”规划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送审报批外,全年15条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已全部在厅官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信息电子公开率和及时率均为100%。同时,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主流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需求。
(三)坚持政府信息常态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2021年,我厅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厅官网吸引130余万人次浏览网站,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4526人次。结合退役军人工作,我厅制定《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2021年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联合全媒体宣传,通过各级媒体新媒体平台报道1715篇,推送1992篇微信、录播31期“军民情”广播节目,覆盖面达510多万人次,深入浅出讲解我省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力持续扩大。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保证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根据《条例》以及省政府有关要求,我厅积极梳理条例中常见依申请公开情况,对照工作实际,及时修订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模板。截至2021年底,我厅共收到8条申请,其中7条申请我厅均已提供所申请信息,2条申请信息属于已主动公开,1条申请属于涉密信息无法提供,1条信息属于重复申请,所有答复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答复完毕,并未收到任何行政复议和诉讼。
(五)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主动回应退役军人关切问题。结合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紧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普遍关注的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教育培训、优待尊崇、困难帮扶等中心工作,制定发布相关政策举措,开展形式灵活多样政策解读,抓亮点、拓平台,把握重点、深入浅出,强化宣传引导,主动回应退役军人、军人军属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积极受理厅官网厅长信箱回复咨询件385件,通过12345平台回复网上诉求件97条。2021年,厅官网围绕国家及我省发布各类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深入开展“在线访谈”和网上调查、意见征集力度,已开展在线访谈7期、网上调查8项、意见征集8项。
(六)推进平台建设,强化考核监督管理。一是持续加大平台建设投入。部署开展厅网站升级改版,做到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功能优化、数据衔接。定期研究网站建设工作,跟踪落实网站绩效考核任务,按季度抓测评,建立厅网站栏目和内容每月巡检机制,确保我厅1543条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先后投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资金34.5余万元,用于厅网站改版及运维、网络安全运行维护及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二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监督管理。厅效能办将政务公开纳入厅内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权重提升至5%,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处室、所属单位按期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厅效能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评议项目,每年组织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评议,收集整理意见建议,研究分析问题,细化分解任务,及时回应关切,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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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0 |
1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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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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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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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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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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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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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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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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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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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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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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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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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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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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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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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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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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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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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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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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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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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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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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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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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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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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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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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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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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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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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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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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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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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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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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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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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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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但对照《条例》规定、各级工作要求、群众期待盼望依然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机制仍有弱项,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公众参与和意见征集力度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形式不够丰富;二是政策解读数质量需进一步提高,解读内容需更加突出重点,解读形式需更加灵活多样,解读范围需更加全面;三是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安排,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坚持常态公开,加强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提升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为全面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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