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揽,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贯彻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实践为主线,以落实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为重点,以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抓手,以优化政策制度供给为支撑,全面提升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退役军人法治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一体落实。特别是针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题研讨,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建设战略部署要求,将其作为我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建设的行动纲领。二是全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入职培训和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3月份在福建新闻广播《军民情》栏目,专题播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理论文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取得的实践成效。三是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同志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厅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办,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务会议,研究我省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措施、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执法等工作,推动制定我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规划方案,着力解决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的全局性问题。针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学习研讨,强化严格依法履职理念,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着力加强政策法规制度供给。一是加强立法工作整体设计。推进良法善治,聚焦退役军人所需所盼、所思所想,科学制定立法计划,认真按照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统筹推进科学立法,制定《福建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对我省退役军人政策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二是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重点领域立法。深入贯彻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起草《福建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立项说明,积极推动将《福建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纳入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按照立法程序抓紧修订《福建省拥军优属条例》,拓展拥军优属内容,改进工作方式。起草《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立法预备项目,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三是推动配套政策制度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出台《福建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九条措施》《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事务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年内3次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涉及民营经济、行政复议和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等领域,切实维护法律政策的统一、权威。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一是全面履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职能。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老兵永远跟党走”主题宣讲活动,组织省级老兵宣讲团赴全省9市一区宣讲;深入挖掘本省优秀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持续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持续开展“我为老兵办实事”活动,推动成立福建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切实用好困难退役军人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竭力解决退役军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走访慰问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适时开展对全省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和部分困难对象的帮扶援助工作,全面摸清情况,广泛了解诉求,深入开展困难帮扶、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等工作;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积极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联合爱尔眼科集团、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情暖老兵·守护光明”“情暖老兵·关爱帮扶”公益行动,进一步浓厚关爱尊崇氛围。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组织法律“七进”活动,通过座谈会、来访接待、走访慰问等方式,加强《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各地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加强解读引导,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退役军人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知晓度,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法,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健全与司法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积极推动案前调解,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用好“老兵调解室”等平台,发挥身份相同、经历相似、情感相通的优势开展调处工作。
(四)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系,着力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一是建强法律服务网络。会同省司法厅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小组,定期会商沟通,下发指导性意见,开设法律援助线上服务窗口。联合省社会工作联合会、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推出退役军人心理疏导和法律咨询服务。依托五级服务中心(站),构建以县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主体、全覆盖,乡镇(街道)服务点为支撑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为退役军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二是注重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严把审查关口,规范办理流程、加强跟踪回访,省级常态化下基层督导巡查,推动将法律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绩效考核,双拥模范城(县)考评以及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省各级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123件次,追回经济损失920余万元。落实司法救助经费32.2万元。三是做好矛盾多元调处。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制发《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理信访事项工作流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建立信访事项办结质量抽查机制。畅通信、访、网、电、视频等多种诉求反映渠道,加强信访事项转办督办。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二、存在的问题
我省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些具体政策制度不平衡、不衔接、不可持续的问题,跟进配套不及时、宣传解读不到位、执行落实有偏差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还需要更加便捷可及、优质高效;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理解政策、执行政策、宣传政策的能力水平还有不足;部分退役军人法治意识还有待增强。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古田会议95周年,也是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表彰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以更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更严更细更实贯彻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强化退役军人事务法治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和服务保障,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增强退役军人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奋力谱写福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入职培训和任职培训的必学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把学习宣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退役军人“返乡第一课”和适应性培训课程,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线上媒体加强宣传阐释。
(二)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注重强化领导责任,推动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制定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必学、选学“两张清单”。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以《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及退役军人政策文件为基础读本,分业务、分专题安排法律政策讲解。广泛开展退役军人领域普法宣传,加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力度。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跟国家、部委法律法规制定修订进程,围绕法律法规政策授权条款及原则性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及时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调研工作,加强法律政策出台前调查研究和风险评估,充分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全面梳理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行政执法事项,完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加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力度,推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等多元救助机制相衔接,合理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落实行政复议法,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退役军人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积极推动案前调解,加强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处和多元化解工作。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和规范退役军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首办责任制、代办服务制。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配齐配强法治工作队伍。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员、退役军人工作新闻采编人员的法律政策培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