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履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职能,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法治政府建设质效不断提升。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提出落实思路举措。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落实力度,支持科技型军创企业发展壮大,落实挂钩联系、定期走访制度,帮助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上,着力推进双拥共建、退役军人技能培训和英烈精神宣传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努力在全局性改革中展现退役军人工作的担当作为;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上,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引导退役军人投身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作用的意见》,引导退役军人在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基层治理中尽显才能;在提升文化影响力、展示福建新形象上,着力加强烈士褒扬纪念工作,持续深化“两分一统”、“六个一”长效管护机制,拓展“烈士亲友讲烈士故事”巡回宣讲成果,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
(二)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好专题学习教育。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厅党组书记、厅长罗庆春围绕“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主题,给全厅党员干部讲授纪律建设专题党课,引领全厅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厅机关各支部用好“八闽英烈廉政事迹”展陈、警示教育“活教材”,抓好支部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持续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深化运用“古田军号”思想政治工作法,充分发挥第一批省级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作用,建设“八闽退役军人”红色资源库,精心组织“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关爱尊崇和巡回宣讲活动。持续开展“我与老兵面对面”常态化宣讲活动,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者为主体,以法律政策宣讲为主要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使宣讲更加可持续、受欢迎、有实效,打造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福建模式”。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形式进行专题学习,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作《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编制本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旁听庭审活动,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工作的基本准则,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定期了解掌握法治建设情况,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四下基层”的工作要求,深入市县基层一线调查研究退役军人法律政策落实情况,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厅党组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重大决策厅党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的作用,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更加健全。厅机关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制发《关于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退役军人事务厅年度法治建设指导标准》,细化项目标准和责任单位,推动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权责清单依法履职。
三、扎实推进“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体系
(一)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省司法厅指导支持下,认真做好省政府规章《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前期工作;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实施“两分一统”长效机制和“六个一”(一个醒目标示、一份事迹简介、一座规范墓碑、一个保护边界、一份管理制度、一条通行道路)管护标准,彰显地方立法特色。开展《福建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稳妥推进条例起草工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发的主体责任、落实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强化源头把控。制定出台《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激发军创企业活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支持引导军创企业做优做强,积极服务“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
(三)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官网官微广泛开展网上调查和意见征集,增强政策法规制定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将满足退役军人需求与实现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构建多元化法规起草机制,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库的智囊作用,根据立法实际需要积极开展委托第三方起草工作,邀请立法专家参与法规草案的起草工作,提高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立足职能依法行政,促进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一)稳步推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法治化、全覆盖。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形成各级党组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社会力量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级级盯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今年以来,打造面向全省退役军人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32个,加强我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特色品牌建设。贯彻实施“精准服务工作法”,以“我与老兵面对面”常态化宣讲活动为抓手,组织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业务骨干下沉一线宣讲法律政策、答疑解惑,全省共组建宣讲队伍5602支,开展宣讲24846余场,参加退役军人累计近60多万人次,知法用法守法崇法氛围进一步浓厚。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快捷高效的福建省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理系统,把退役军人返乡的13个办理事项集成为“一站式”办理,在全国首创“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线上办;首创退役军人恢复户口登记全类型、全流程“掌上办”;首创“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联办事项和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即享”服务,以省心、贴心、暖心的数字化服务帮助退役军人迈好工作转轨、事业转型第一步。
(三)积极服务军创企业。组织省内各类型军创企业走进新疆、广西、湖南、宁夏等地,通过参加线下展会、创业比赛、洽谈对接等活动,促进我省军创企业推广产品、寻找商机,打响“福建军创”特色品牌。今年以来共为我省军创企业对接合作企业1136家,达成合作意向金额近3000万元,形成较好的“军创”效应。
(四)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和《烈士褒扬条例》,常态化开展烈士纪念设施巡查巡检工作,完善烈士纪念设施基础设施,探索智慧陵园建设,提升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信息化和管护水平。创新开展“烈士亲友讲烈士故事”和“走访关爱烈士亲属”等专项活动,讲好八闽英烈故事和为烈士寻亲的故事等,进一步发挥烈士纪念设施铭记历史、缅怀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功能。
(五)扎实推进双拥共建工作。庆祝围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满堂红”“六连冠”,结合新中国成立75周年,深化双拥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最美新时代革命军人”等群体先进事迹,深入宣传各地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生动实践,讲好双拥故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双拥共建活动,引领军地各级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和支持双拥工作,浓厚爱我人民爱我军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30烈士纪念日”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宪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运用新媒体普法,在厅官网官微发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专栏,扩大普法覆盖面。组织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采取搭建普法宣传展架、悬挂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提高退役军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的认同度。
(二)常态化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组织相关处室业务骨干走进军营,向部队官兵面对面解读《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相关政策,围绕转业军官安置、退役士兵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等内容,通过最新政策宣讲、展板集中展示、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多种方式,对部队官兵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一对一”互动解答,让现役官兵掌握了解安置政策变化和退役后的权益保障,为将来合理选择安置方式和就业去向提供指导。
(三)提升行政执法业务水平。结合行政执法“闽执法”平台推广运用,组织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骨干就“闽执法”平台使用开展培训,系统介绍退役军人领域行政执法事项,邀请省大数据公司有关人员系统介绍运用“闽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操作流程,全面提高系统行政执法能力。
(四)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法,规范退役军人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大复议纠错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退役军人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积极推动案前调解,加强涉退役军人矛盾纠纷调处和多元化解工作。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畅通和规范退役军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首办责任制、代办服务制。
2024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细化,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工作队伍能力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各级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提升等。这些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2025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教育,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广大退役军人的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全省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