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厅内要闻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立法调研工作

来源:厅思政处、厅优抚褒扬处、省烈保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22 17:00 浏览量:{{pvCount}}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我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司法厅成立联合调研组先后赴龙岩、三明等县(市)开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立法调研工作。省司法厅立法三处有关负责同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法规处,优抚褒扬处、省烈保中心有关人员参加。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龙岩市上杭英烈纪念园、漳平市龙均爵烈士纪念园、三明市永安市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护情况,与保护单位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红色宣教功能发挥,以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堵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基层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在上杭县、漳平市、永安市、将乐县等4地座谈会上,调研组向与会人员介绍我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立法的起草背景、目的意义和立法依据,听取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立法调研提纲的情况汇报,对各地特色亮点做法给予肯定;与当地宣传、司法、文旅、文物等部门参会人员共同探讨《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重点围绕如何明晰保护单位职责、界定保护范围、建立权责匹配、激励褒奖等内容展开深入研讨,为立法工作提供参考。

  下一步,调研组将以此次立法调研为契机,将调研了解的内容和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坚持边论证边吸纳边完善,召开会议研究补充完善办法(草案),扎实做好立法调研后续工作,早日推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出台。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