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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部署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来源:省双拥办 发布时间:2021-12-25 16:35 浏览量:{{pvCount}}

  在2022年新年春节来临之际,省双拥办、省退役军人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新年春节期间拥军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我省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知指出,军地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宣传军政军民团结的优良传统和特有政治优势。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军地联学共建、军民联欢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引导广大军民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励军民携手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通知指出,全力保障部队练兵备战。各地各部门要深入了解部队备战打仗现实需要,主动为驻军部队战备训练和建设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积极协助部队遂行战备执勤、维稳处突等任务。持续深化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文化拥军、司法拥军等活动,助力部队战斗力提升。深入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发动各级双拥成员单位和拥军社会组织走访慰问部队官兵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励部队军心士气。

  通知强调,持续深化爱民助民活动。驻闽各部队要赓续福建双拥优良传统,主动了解地方需要帮助的事项,积极支持地方重点项目建设。看望城乡低保对象、残疾人家庭、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支持乡村振兴。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文明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活动,协助地方维护春运秩序,做好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各项准备。要加强对部队执行群众纪律情况和在外军人、军车的检查监督,维护好“文明之师”的良好形象。

  通知强调,真心真情关爱优抚对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创建,全面落实拥军优属政策,认真贯彻《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要创新方式方法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随军军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入学优待等工作。要常态开展送立功喜报和慰问信、挂光荣牌、贴新春楹联年画等活动,看望慰问在乡红军老战士、老复员军人和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军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心坎上,大力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氛围。

  通知最后强调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队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改进作风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认真筹划开展好双拥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既热烈朴实,又务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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