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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看闽西苏区如何法治拥军!

来源:龙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08-08 15:20 浏览量:{{pvCount}}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特有的政治优势,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

  

  来源:龙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大会,龙岩市及7个县(市、区)再次荣膺双拥模范城(县)称号,实现“满堂红”四连冠!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大力弘扬闽西老区双拥优良传统的成果。

  龙岩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七个县(市、区)均为中央苏区县,是中国工农红军的故乡、将帅的摇篮,也是“双拥”工作的光辉起点和重要实践地。

  早在革命战争年代,闽西苏区就开始了法治拥军的探索和实践。今天,让我们再回首,且看当时的闽西苏区如何法治拥军——

  一、党的历史上最早的人民军队优抚条例之一

  

  图为军属优待证

  1930年3月25日,闽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优待士兵条例》,是土地革命时期,闽西苏区最早的一个优抚条例。这个条例,强调了:

  01 改良士兵生活

  每月发伙食费,军需用品尽可能完备;废除一切肉刑,禁止辱骂;士兵伤病医药费由公家供给;乡村中遇有伤病兵过境,政府应特别招待抬送;残废士兵由政府维持其生活。

  02 优待士兵家属

  以区政府为单位,长年无偿帮助士兵家属做工;政府切实保护士兵家属,士兵家属如非有反动事实者不得施以打击;士兵死亡,分得田地准其家属再耕三年;红军士兵为革命而牺牲者,政府应发给抚恤费,如该士兵家属不能维持其生活者,政府应设法救济;士兵在红军服务期内家中发生不测事情,如死亡等无法维持者,当地政府应设法援助。

  二、闽西苏区最早成系统的军法

  

  图为帮助军属的宣传漫画

  土地革命时期,红四军在闽西苏区关于军法的实践,尤其是《古田会议决议》关于红军宣传工作问题、士兵政治训练问题、青年士兵的特种教育、废止肉刑问题、优待伤病兵问题、红军军事系统与政治系统问题等内容,堪称最早成系统的军法。

  

  图为不同版本的《古田会议决议》

  当然,同时期不同的各项立法也都高度重视拥军优属工作,例如婚姻立法重视保护军婚、土地立法重视军属土地权益、组织机构立法重视组建军事审判专门机构等等,不一而足。

  新时代

  让我们秉承光荣传统

  携手接续奋斗

  以法之名

  奏响红土地双拥新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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