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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局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平潭分公司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22-11-25 15:00 浏览量:{{pvCount}}

  11月23日上午,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与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

  

  据了解,此次签约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引入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工作的具体实践,是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化拥军的有力抓手。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优势,精心打造合作品牌,推出更多惠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先、优惠、优待、优质“四优”措施,拓展提升优抚优待服务品质,让广大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获得感成色更足。广电网络将在员工招聘、文化惠民等方面提供更加优质优惠服务,展现企业责任担当,助力企业品牌提升,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军崇军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平潭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优待证制发工作,努力推出更多更好优待优惠项目,跟进展示优待优惠服务动态,积极推广优待证在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不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扩大优待证使用范围,让持证人享受最佳用卡体验感和荣誉尊崇感。

  政策知识点科普

  根据《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闽退役军人厅规〔2022〕2号)规定,“享受有线数字电视收视优待政策的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是指伤残军人、“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七类人员,若您属于上述对象但还未收到广电网络公司客服人员的信息核对电话,可以直接联系平潭广电网络公司专属客服(联系电话:0591-24336205、0591-24398951),或致电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23167330)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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